宿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2017年宿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县(区)和市直单位报送的材料及要求1.各地、各校汇总申报人员信息,认真填写《2017年宿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名册》(请用EXCEL表格制作),表内各栏目输入要准确、齐全、规范,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县(区)教育局或市直学校公章。同时发送电子版文档至指定邮箱sqjyjrsc@126.com。如因上报信息有误,导致证书信息错误,责任自负。2.申报人员照片。以学校为单位,近期小二寸证件照两张(背面用圆珠笔正楷书写工作单位、姓名、申报学段及学科)。3.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单位公示情况报告(含公示栏照片或网络截图)。4.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对所有拟推荐人员材料真实性承诺书。5.申报人员符合岗位结构比例的情况说明。含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岗位设置数、岗位聘用情况、申报人员受聘现岗位情况等,加盖县(区)人社、教育部门公章。市直学校提供岗位设置方案审核表和聘用对照表。二、申报人员报送的材料及要求市教育局不统一印制申报材料袋,建议使用一般性的牛皮纸材料袋作为总材料袋。申报人员材料分为三类(其中第三类单独使用一个材料袋并装在总材料袋内):第一类材料(不装订,直接装入总材料袋内)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A4大小,骑马钉装订,以下简称《申报表》)。《评审表》中凡申报者本人填写的栏目,须经学校有关部门逐页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字、盖章。一式三份。2.《2017年宿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人选公示表》。须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同时加盖单位公章予以公示。一份,原件。3.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报告(含公示栏照片或网络公示截图)。4.破格报告(破格申报人员需提供)。第二类各类佐证材料(按目录要求装订成册,装入总材料袋内)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原件)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历年聘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打印件)4.班主任及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认定表(原件)5.支教、送教证明(所在学校和支教学校、县(区)教育局签字盖章)6.教育表彰证书及文件(复印件)7.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量及学生对课堂教学满意度统计表(原件)8.教学获奖证书及文件(复印件)9.公开课、展示课、示范课证书(复印件)、教案及课堂教学评价表(原件)10.指导青年教师材料(指导青年教师情况表、获奖证书复印件)11.学术团体任职证书、证明(复印件)1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等级变动审批表(复印件);2016年工资审批表(民办学校另需提供合格的聘用合同)上述证件的原件由学校和县(区)教育局初审,审核人要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公章;原件经市教育局验证后退还。第三类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科研材料(按目录顺序装入另外一个材料袋后,再装入总材料袋内) 1.公开发表论文、论著、参加编写教材(由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或本人撰写教参(由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原件(教师限提供3篇/部,教科研训人员限提供5篇/部)。申报人员同时提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知网等查询证明(见下图)。学校和县(区)教育局审核人要在网上证明打印页上签名,并加盖公章。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jpg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4.jpg2. 论文获奖证书原件及获奖论文原件3.承担课题和教科研获奖情况(原件不装订)每一个课题应含三种材料:(1)立项报告,或课题下达文件;(2)研究成果:研究报告、发表的论文等;(3)结题报告,或课题获奖证书。4.近两年所教学科一学年的教案原件。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教干课时不足的,需同时提供一学年听课笔记。三、申报人员送审材料袋及有关材料格式要求宿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送审材料袋封面(A4大小,贴在材料袋封面)单位(盖章) 姓名 拟评专业技术资格 学科类别编号材 料 名 称份数备注
第一类:评审表格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不装订放入总材料袋
2宿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人选公示表
3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报告(含公示栏照片或网络公示截图)
4破格推荐表(破格申报人员提供)
第二类:各种佐证材料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原件) 装订成册,放入总材料袋内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历年聘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班主任及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认定表(原件)
5支教、送教证明(所在学校和支教学校、县区教育局签字盖章)
6教育表彰证书及文件(复印件)
7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量及学生对课堂教学满意度统计表(原件)
8教学获奖证书及文件(复印件)
9公开课、展示课、示范课证书(复印件)及教案、课堂教学评价表(原件)
10指导青年教师材料(指导青年教师情况表、获奖证书复印件)
11学术团体任职证书、证明(复印件)
1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等级变动审批表(复印件);2016年工资审批表(民办学校另需提供合格的聘用合同)
第三类:教育教学科研材料1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原件及网页打印件(签字加章原件)、教材。(教师限提供3篇/部,教科研训人员限提供5篇/部) 原件不装订,单独装一袋并放在总材料袋内
2论文获奖证书及论文原件
3课题立项书、成果鉴定书及发表与课题有关的论文原件(含两种网页)
4近2年所教学科1学年教案原件(课时不足的同时提供1学年听课笔记)
学校审核人签名: 县(区)教育局审核人签名: 学校盖章: 县(区)教育局盖章: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对所有拟推荐人员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拟推荐人员名单
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推荐承诺以上拟推荐人员为我县(区)、单位在职在岗教师,所提交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经评审均真实有效,且符合推荐要求。如有违反,本单位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自愿接受有关部门处理。 单位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说 明1.凡拟推荐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应由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对其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否则不予参评。2.必须由单位负责人亲自签名,不得代签。3.如在评审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评审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4.此承诺书随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晋升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行政职务
参加工作时间 何时、何校、何专业 毕业(学历、学制)
现专业技术资格及获得时间 聘任时间 拟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现从事 专业 教龄 破格种类学历破格 资历破格
符合 破格 条件 情况
对照破格条件,任现职以来在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
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装入评审材料内,一份交县(区)教育局整理汇总报市教育局。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
申报人姓名 所在单位 任教学科
现职务聘任时间
时间(年度)考核结果工作岗位
备注
汇总人签字: 学校领导签字及盖章: 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班主任及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认定表 学校名称(章): 姓 名: 评 审 学 科: 拟评职务资格:
起止 年 月 班主任工作其他教育教学 管理工作 开展兴趣小组等活动情况
任职班级任职年限工作岗位、职务 工作年限
班主 任任现职前 年其他教育教学管理 任现职前 年开展兴趣小组活动任现职前 年
任现职后 年任现职后 年任现职后 年
政教处审核人签字:(教务处)学校负责人签字:
(任教不同学校,由不同学校同时签字盖章) (各学校签字盖章处) 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量及学生对课堂教学满意度统计表 经核实, 同志 至 年教学工作量周课时平均为 节,每学年听课 节。具体教学工作量及学生对课堂教学满意度统计如下:
起止时间任教学校任教学科授课名称授课对象、年级及人数周课时学生满意度
(任教不同学校,由不同学校同时签字盖章)学校教学部门负责人签字: 学校领导签字: (各学校签字盖章处) 指导青年教师情况
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提供近三年)
青年教师1业绩
青年教师2业绩
青年教师1签名 青年教师2签名
单位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第三类教科研材料袋封面任现职以来教科研材料封面(粘贴于第三类材料袋封面)
论文、论著、教材、课题名称本人承担部分发表、获奖、出版、结题时间期刊名称、出版社或授予单位
例论文:《中小学教师有效教学行为调查研究》独立2014.4教育研究
例课题:《江苏省中小学教师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主持1/72012.10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学校审核人签名 县(区 )教育局审核人签名
关于做好2017年宿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职称办,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市湖滨新区教育局、市洋河新区社会事业局、苏宿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市直有关单位:根据省、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对象全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和教研室(教师研修中心)、教科室、少年宫、电化教育馆中专门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取得国民教育学历并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已办理退休手续或文件印发之日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在申报对象之内。二、推荐评审条件及政策要求1.依据江苏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5号)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乡村教师同时执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02号)文件精神。(省厅文件见宿迁市教育局网站“组织人事”栏目)。2.依据《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09〕94号)中提出的“从2012年起,35周岁以下教师必须攻读研究生学历(学位)才能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要求进行。3.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和评审,根据岗位设置的要求,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4.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工作的意见》(苏教人〔2012〕19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师资流动工作的意见》(宿政办发〔2014〕165号)要求,自2016年开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须有2年以上农村学校任教经历。5.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的有关规定,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申报时可不提交相应材料。三、申报、评审工作程序1.个人申报。符合资格条件的教师对照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认真、如实、规范准备相应材料,填写《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签署个人声明后,按规定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2.单位推荐。所在单位成立评审推荐小组,按照公开述职、公开展示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成果、民主测评、全面考核、择优推荐等程序开展推荐工作。实行阳光操作,单位先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公示3天以上,然后开展评审;评审后,对拟推荐人选及申报材料再进行公示5天以上。各单位对公示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做出鉴定意见,未按要求公示的申报材料或公示后有异议未经调查核实的材料不得签字上报。3.资格审查。市、县(区)教育局、人社局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报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在上报本地区材料前需在网站上公示推荐人选情况,并对所有被举报人员信息核准后做出结论。对举报属实,不符合上报要求的材料取消相关人员申报资格。4.组织评审。9月下旬,组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面试。市、县(区)组织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5.公示评审结果。在当地媒体或教育网站公示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时间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6.发文公布。按管理权限,省人社厅、市、县(区)人社局分别对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审核后,正式发文公布并颁发资格证书。四、评审费用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时,一并将评审费交市教育局财务处。五、有关要求1.认真学习宣传。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省、市关于职称评审的相关文件及规定,做到思想认识统一,政策理解准确,积极稳妥做好今年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2.坚持规范操作。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强申报评审工作管理,严格执行各环节程序,单位的推荐工作要坚持“四公开”,即向教师公开本单位的岗位指标数、申报者公开述职、公开展示教育教学及教科研等方面实绩材料、公开单位的评审推荐上报人选。各县(区)对申报人员资格及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择优推荐上报。公示结果作为申报材料一并上报。3.严格监督管理。加强监督管理,严格问责。对违反政策规定,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凡涉及的申报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已聘任上岗者,按评审权限和审批程序,解聘其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取消其任职资格。4.材料上报时限。组织评审的各类申报材料,请于9月8日前报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各地、各单位在执行中有何情况,请及时联系。联系人: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陆丽丽 联系电话:84389575 电子信箱:sqjyjrsc@126.com
附件: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2.2017年宿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情况公示表3.2017年宿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4.2017年宿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花名册
宿迁市教育局2017年7月24日
公开发表论文、论著、参加编写教材(由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或本人撰写教参(由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原件(教师限提供3篇/部,教科研训人员限提供5篇/部)。申报人员同时提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知网等查询证明(见下图)。学校和县(区)教育局审核人要在网上证明打印页上签名,并加盖公章。
知网查询:http://www.cnki.net/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查询:
请问:现在的知网查询证明怎么与文件上的不一样?是知网改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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