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师科研基金“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通知
教育部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科研基金“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全国校园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及处理问题研究》 总课题实施方案 国家教师科研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制 二○一一年九月 总课题组公益活动:免费为实验学校建立安全网站! 教育部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 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全国校园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及处理问题研究》总课题组————— ★—————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教师基金“十二五”规划重点科研课题 《全国校园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及处理问题研究》子课题、实验区校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科研规划办、各中小学校、教育科研团体:根据教育部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课题指南,结合本课题的具体实际,经由教育部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同意,总课题组决定组织实施《全国校园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及处理问题研究》规划2010~2011年度子课题、实验区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教育部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指南的精神和本课题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申报; 二、如实填写《国家教师科研基金“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三份报送总课题组; 三、报送《申报书》时,务必按照教育部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研制的统一的格式上报,发送总课题组办公邮箱:xxaqktz@163.com 四、自2011年9月1日开始受理,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各单位在规定时间集中送报。逾期不予受理。五、总课题组联系方式:联 系 人: 韩老师 联系电话:010—83834992电子邮 箱:xxaqktz @163.com网 址:www.qgxxaqjy.com(全国学校安全教育网)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华胜写字楼A座115室 全国校园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及处理问题研究 总课题组 教育部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
关于下达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重点课题的立项通知
经教育部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课题项目“校园安全事故防范、有效应对及处理问题研究”获准通过立项,被列为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十二五”教育科研规划全国重点课题。通知如下:
课题名称:校园安全事故防范、有效应对及处理问题研究
课题类别:全国重点
课题编号:CTF120305
负责人: 张文 李文辉
调研经费:自筹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国教育科研规划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十二五”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要求,请课题组负责人做好下述工作:
尽快确定“校园安全事故防范、有效应对及处理问题研究”课题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题,发展实验学校,并将实施方案和调研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
根据申报表的有关成果预期做好课题调研项目的自我管理工作。课题组的有关重要活动、重要变更和重要成果均须经本单位签署意见后及时报送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
总课题组构成
总课题组组长: 张文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原副司长
总课题副组长:李文辉 全国学校安全教育网专家指导委员会主任
严萍 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龙子心”校园安全专项金办公室副主任
总课题组顾问、核心专家
郑曾仪国家督学、教育学会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名誉理事长
杨春茂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秘书长
王大泉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处长教授,
马雷军中央教科所研究员
佟学国家教师科研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大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特聘教授,教育学博士
张平平安校园杂志社编辑部主任
李雯北京教育学院校长研修学院教授
戴兴华郑州市第八十五中学党支部副书记
韩翠中国教育学会安全课题组办公室主任
杜丽全国学校安全教育网培训部主任
陈飞星北京师范大学高级培训师
总课题组指导委员会主要成员: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安全稳定办公室主任:蒋运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安全稳定办公室副处长级干部:张利星
黑龙江省教育厅安全处副处长 张建华
吉林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处处长 卢林
湖北省教育厅综合治理处副调研员 饶贵安
一课题提出的背景:
近年来校园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家庭及社会的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取得了较大成效,但是校园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机制建设是一个长期、系统的工程,长期以来,由于一些学校安全意识相对薄弱,管理较为粗放,安全设施基础较差,设施倒塌、食物中毒、青少年网瘾等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屡有发生,再加上地震、火灾和突发性社会治安事件等造成的伤害,已成为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因素,校园安全正面临严峻的考验。同时,由于校园伤害事故引起的人身伤害诉讼也日渐增多,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问题也成为学校工作的棘手问题,因此学校如何预防、减少校园学生事故的发生,如何依法正确解决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已成为学校面临的重要问题,在事故发生后如何在第一时间采取正确的措施事故处理,将事故损害降到最低,成为学校面临的难题。为提高校园安全的科学性、针对性及长效性,预防、减少和正确处理校园伤害事故,因此,对校园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进行深入研究,建立和完善校园安全保障体系则十分必要和紧迫。
二课题研究意义: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妥善处置各种事端。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加强校园和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对校园安全事故管理的研究,从管理应对、信息、心理等方面建立了一整套科学有效的管理与处理机制,制定事故的缓解与预防→对事故的反应→对事故的处理→事故后的恢复的校园安全管理模式,将对校园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 课题研究的目的
校园安全事故一重预防,二重处理。本科题通过对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和应对策略的研究,建立校园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案机制,为预防和控制校园安全事故提供充分的科学依据。同时,从法律和学校安全标准上加以研究,建立和完善校园安全事故的法律体系,明确在学校安全事故中的法律责任分担问题,为学校正确处理校园安全事故提供参考。
四、课题研究对象:
课题研究以大、中、小学、幼儿园、职业院校及特种教育学校为主要对象
五、课题核心概念的界定
(一)课题所指“校园”的定义:
校区内的教学、活动、生活场所,校区周边的社区及道路,学校组织活动的场所。
(二)课题所指的校园安全事故的范畴:
1.学校的设施、设备有关的建筑物倒塌、火灾、楼梯间拥挤等原因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2.教育教学活动中故意或过失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的事故;
3.体育课、运动会造成的运动伤害事故;
4.学校的食堂饮食卫生或其它食品安全问题引起的突发中毒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害的事故;
5.休息时间学生之间的游戏、斗殴所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或溺水事故;
6.突发性传染病及疫情,如非典、猩红热、红眼病、肝炎等;
7.校区周边的社区及道路交通的安全问题引发的伤害事故;
8.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出现的意外事故;
9.非法进入校区的犯罪活动、社会安全事件、公共卫生问题等引发的事故;
10.学校周围的危险源如加油站、危险品生产经营场所的事故隐患给学生带来的安全威胁和伤害;
11.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使学生面临危难和伤害等;
12.校园内发生的暴力事件、性骚扰、侵犯人权的行为给学生造成的心理伤害。
六、课题的研究方法:
1. 本课题属应用研究范畴,以实验研究和行动研究为主,辅之以调查法、实验法、经验总结法、行动研究法、个案法。
2. 研究实施过程中应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选择适当的研究方法开展研究,倡导以问题解决为中心的研究。
七、课题研究的内容:
校园安全管理
1. 校园安全防护体系建立
2. 校园安全制度建立
3. 校园安全岗位责任制
4. 校园安全工作监督管理
5. 校园安全工作考核评估标准
6. 校园安全规范化管理
7. 校园环境安全管理
8. 校园设施安全管理
9. 校园卫生安全管理
10. 校园消防安全管理
11. 学校活动安全管理
12. 校园治安与校园周边治安工作管理
校园安全教育
1. 交通安全教育
2. 消防安全教育
3. 食品卫生安全教育
4. 用电安全教育
5. 体育运动安全教育
6. 网络安全教育
7. 校园安全文化教育
8. 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教育
校园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应急预案
1. 校园安全事故的应急措施
2. 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 校园安全防范预警机制的建立
4. 校园安全联动计划方案
5. 校园暴力犯罪的预防措施途
6. 校园隐性人身伤害的成因分析
7. 学校实验室常见事故与防范
8. 学校组织旅游与营地类活动的故防范
9. 常见自然灾害与意外的防范
10. 校园常见违法、滋扰事件及防范
11. 网络社交的安全与防范
12. 校园安全计算机仿真模型的建立
校园安全事故的处理及法律问题
1. 校园安全事故的处理与责任追究认定
2.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主要步骤及其要求
3. 学校安全事故的鉴定与赔偿标准
4. 当前我国校园安全立法若干理论问题
5. 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6. 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原则
注:研究内容可以结合当地实际,自行拟订与学校安全管理和教育相关内容进行研究
八、课题研究过程:
第一阶段:2011.9—2011.12准备阶段
选题讨论、申报立项、设计方案、制定实施计划、理论学习、师资培训、组织实验队伍。
第二阶段:2011.12—2014.12实验阶段
1、课题组成员进行若干子课题研究。
2、阶段总结会:开展与本课题有关的研究论文、调查报告,及时调整、完整研究中的各项操作。
第三阶段:2015.1—2015.12总结阶段
汇总课题研究资料,完成并撰写研究报告,将有关研究成果集结出版;召
开课题鉴定会,推广研究成果。
九、预期研究成果:
校园安全措施要求方案:选择有代表性的校园,与现状相结合,进行风险评价与安全评估,提出安全措施要求。
校园安全预案的编制导则:作为各学校编制本学校《学校安全预案》的规范性指南,其作用是指导各学校按照统一的要求编制应急预案。
校园安全联动计划方案:找出有代表性的试点单位,根据各类学校可能发生的事故,提出各类学校在建立校园安全防范计划、应急流程、应急信息系统、应急响应系统、应急指挥系统、应急组织方式和应急联动计划方案等过程控制要求。
校园安全管理能力的评估准则:制定评估指标,建立校园应急响应能力评估数据库。
建立“安全教育示范基地”
校园安全事故处理法律手册
科研论文和学校案例文集
建立校园安全计算机仿真模型:采用世界上成熟的、应用广泛的疏散模拟软件(EVACANET4) 进行分析、模拟,以得出人群在突发事件下的疏散模式,从而找出校园应急的最佳疏散方式、路线。
十、完成课题研究的条件和保证
1.根据课题研究发展需要,“全国校园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及处理问题研究”课题专家领导小组由国家督学、教育学会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名誉理事长郑曾仪;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处长教授王大泉,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秘书长杨春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特聘教授,教育学博士王大伟,平安校园杂志社编辑部主张平,北京师范大学高级培训师陈飞星等专家组成,组长由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规划司原副司长张文担任,副组长由全国学校安全教育网专家委员会主任李文辉、龙子心校园安全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严萍担任。
2.课题组主要负责人相关经验丰富,执行力强:张文,全国著名教育法律专家、原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校园安全管理专家,对学校安全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如何实现安全管理及出现问题后依法处理方面有丰富的经验,李文辉,中国教育学会课题“学校安全长效机制的建立学生自护自救能力的培养”总课题研究员,全国学校安全教育网专家委员会主任。多年来一直深入安全教育一线,为多所学校制定安全教育实施体系及有效的处理预案。成功主持过“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有效实施培训班”、“开学第一课”学校安全教育管理研讨会”等大型活动。严萍,成功组织实施了校园安全培训,学员来自全国30个省市地区,均为一线具有丰富研究经历、较强研究能力的学校校长及校园安全相关负责人,为课题研究的推广及管理积累了经验,同时也培养了一支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的研究骨干,为本课题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研究措施保障:
(1)加大领导力度,精心组织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定期召开会议交流汇报情况,建立严格课题的中期检查,完成预期成果。
(2)发挥专家组的学术引领作用,充分发挥专家组的把关作用、指导作用和辅导作用。
(3)培训研究人员,组成一支精英研究队伍,结合课题要求学习相关的理论知识,开展研究工作,确保高质量的完成课题任务和目标。
(4) 建立健全研究制度,定时间、地点、研究内容,保证研究落到实处。
(5)建立专项研究资金,全力保证研究工作的投入,确保课题研究的顺利进行。
(6)积极开展全面动员学习,广泛吸收借鉴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争取更多教师参与课题。
总课题组联系电话: 01083834992
网 址: www.qgxxaqjy.com
联 系 人: 韩老师
邮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华胜写字楼A座115室
邮 编: 100071
总课题管理、服务办法
为保证课题研究科学、有序地进行,确保研究成果的质量,促进科研与实践的有益结合,使研究工作更好地为实践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总课题组由组长、核心专家以及部分实验单位负责人组成。
第二条 总课题组将分批设立课题实验单位。课题实验单位主要包括“区域指导中心”和“科研基地学校”。
第三条 中小学校、职业院校、幼儿园、地区教科研机构可以采取申报子课题的方式参与课题研究和实验工作。实验单位的申报采取“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竞争中择优立项。
二.总课题组主要职责
第四条 总课题组主要职责
1.制订科研课题及课题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操作指南;
2.制订本管理服务办法;
3.接受课题实验单位,组织审批;
4.指导和监督各课题实验单位工作进展,交流研究信息,组织有关学术活动;
5. 及时推荐有效的科研资源,开展组织各类教师培训和交流活动;
6.组织对各实验单位研究成果的鉴定、验收,协助优秀成果推广;
7.组织优秀科研成果的评选、奖励和宣传、推广;
8. 完成针对实验单位的管理和服务。
三.申报条件
第五条 课题实验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区域指导中心申报条件
有正确科学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符合国家教改方向和教育科研发展方向
有相对稳定的科研队伍,机构主要领导和教师参与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高
能够及时向总课题组反馈区域内实验学校安全信息和资料,反馈学校和教师的相关需求
能定期总结并向总课题组提交区域内实验学校的研究成果与经验
有能力评定区域内实验学校优秀论文、教案、活动设计、优秀课、教具、课件并向总课题组推荐参加评选
能组织区域内实验学校参加总课题组组织的各种安全交流活动
有能力在该地区发展一定数量的课题科研基地校和课题科研学校
能接受总课题组对实验单位的管理与服务,并与总课题组配合开展课题的各项工作。
2. 子课题实验学校的申报条件
学校领导重视,校长亲自担任课题组组长
学校拥有较好的办学条件
承认并遵守总课题组有关课题管理办法
为课题组的研究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每个子课题申报人数为10至15人,特殊情况可上报总课题组
四.申报与审批
第六条 申报程序
逐项填写《实验单位申报审批书》,文本一律一式三份,寄至总课题组。申报审批书可复印,或向总课题组索要电子表单。
第七条 审批程序
总课题组每月组织一次对申报材料的审批,电话通知申报单位审批结果,审核通过的单位缴纳科研管理费后,批准成为正式实验单位,授予相关资质牌证,并选择适当方式公示,总课题组返还经签批的申报材料供申报单位存档。
五.管理与服务
第八条 实验单位管理条例
1.实验单位有积极配合总课题组开展课题研究工作的义务。
2.实验单位有维护总课题组所授资质的义务,不得将其转授下级单位,如有它用,须报总课题组备案。
3.实验单位须设专人负责与总课题组联系。
4.实验单位须及时交纳科研指导服务费。
第九条 总课题组提供的基本服务
(一)总课题组为普通实验学校提供的管理与服务
1.所批准的课题实验单位由教育部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十二五”科研规划重点课题”全国校园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及处理问题研究”总课题组颁发“全国学校安全教育科研单位”铜牌与证书。课题组成员获得课题研究立项证书。结题验收通过后,课题组成员获得课题研究结题证书或成果获奖证书。
2、 为实验学校免费赠送一年期《平安校园》杂志(12期)
3、 总课题组所有信息均通过全国学校安全教育网进行发布,网址:www.qgxxaqjy.com
4、 提供课题涵括内容的咨询服务以及共性指导方案
5、 通过网络等形式,搭设各实验单位交流平台,提供安全教育相关动态信息。
6、 组织课题工作的宣传报道.综合宣传有关实验校的动态、经验、成果等
7、 推荐课题主持人论文在《平安校园》、《中国校外教育》等国家级媒体和期刊公开发表
8、 为学校提供对外合作交流机会,为校长、教师提供赴国外教育考察机会
9、 根据课题进展情况考察实验校研究工作,检查实验校研究进展情况,应实验校的要求组织专家实地咨询指导,组织实验单位和课题研究人员的交流、培训活动,帮助实验单位提高科研和教学水平
10、每年组织课题年会,进行总结、评优、成果交流,并进行相关报道和成果推广
(二)总课题组为重点实验学校提供的管理与服务
1.享有“总课题组为实验学校提供的管理与服务”条款,为实验学校免费赠送两年期《平安校园》杂志,
由教育部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十二五”科研规划重点课题”全国校园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及处理问题研究”总课题组与全国学校安全教育网联合颁发“全国安全教育重点科研单位”铜牌与证书
2.为学校提供对外合作交流机会,为校长、教师提供赴国外教育考察机会,并报销往返路费、签证费(具体时间和安排双方协商)
3.邀请实验学校校长或课题主持人成为总课题组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并颁发证书
4. 推荐该校本课题优秀科研工作者与全国知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前往各地讲学.
5.课题实验校负责人免费参加课题会议,课题实验校研究人员免费参加总课题组组织的所有培训
6.为了实验学校安全教育研究、安全知识传播、安全信息发布等工作推进,总课题组联合《平安校园网》
免费为实验学校建立网站。具体细节请致电总课题组
7.在课题实验研究过程中,有计划的组织培训交流和研讨活动,组织课题工作的宣传报道.编辑出版《学校安全教育》(内部刊物)开辟专栏,综合宣传报道有关实验校的动态、经验、成果等
8.协助重点实验单位召开全国研讨、观摩会,推广宣传其先进经验与研究成果,发挥示范作用
9.课题开题和结题时,总课题专家组成员与实验校负责人共同完成课题相关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
(三)总课题组为“全国学校安全教育示范基地”提供的管理与服务
1.享有上述(一)、(二)的管理与服务
2申报通过审核后,由教育部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十二五”科研规划重点课题”全国校园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及处理问题研究”总课题组与全国学校安全教育网联合颁发“全国学校安全教育示范基地”铜牌与证书
2、基地单位在安全教育领域中必须具有一定的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具有可借鉴性、推广性。并能承担由总课题组组织的全国现场交流会
3、基地单位具备独立开展所选子课题研究的教科研力量,课题负责人具有丰富的安全教育教学经验,且有相关课题研究经验与业绩
4、基地单位每学期至少组织三至四次安全教育防范演练,如防火、防震、防暴力等演练活动,对师生进行模拟危险下的疏散、逃生演习等。并把活动总结成册,上交总课题组
5、基地单位开设“安全教育”系列课程,普及各类灾害的基本知识、增强教师、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6、定期举行安全教育纪念活动,如哀悼5.12地震遇难同胞,让学生记住灾难的伤痛,树立珍惜生活,关爱生命意识
7、定期在示范基地召开全国安全教育研讨观摩会,推广宣传其先进经验与研究成果,发挥示范作用。
8、在全国学校安全教育网站上重点宣传报道,如:学校新闻发布、专题片展示、校长特别报道、研究成果发布、论文展示等
9、与基地学校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机会,为校长提供赴国外安全教育考察机会,并报销往返路费、签证费(具体时间和安排双方协商)
10、推荐基地单位参与中央电视台相关教育频道进行访谈,参与人民网教育人物访谈,推荐在《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人民教育》、《中国平安校园》等国家媒体进行专题展示
六. 经费管理
第十条 科研指导服务费
实验单位申报获得批准后,向总课题组缴纳科研指导服务费用(直至课题结束),享有总课题组提供的基本服务。
1) 全国安全教育科研单位费用6800元;
2)全国安全教育重点科研单位费用9800;
3)全国学校安全教育示范基地费用16800元;
4)全国安全教育特色学校费用19800元;
如本实验校有特殊要求者可协商处理,西部边远地区可酌情给予一定的减免。
第十一条 经费使用原则
科研指导服务费用于实验单位的牌证制作、专家咨询指导、寄送,基础资料配置,共性咨询指导;总课题组为实验单位服务所需的必要的资料搜集、专项研讨等。
第十二条 实验单位开展实验研究工作所需费用自筹。
七.终止与中止
第十五条 终止
科研实验工作结束或实验期满,由总课题组对各单位的实验成果组织评估(评估所需费用由各实验单位承担),凡达到预期目标者,由总课题组颁发荣誉证书及结题证书,撤除资质牌证,该项实验即告终止。
第十六条 中止如实验单位长时间未能按计划开展实验活动或不能为实验开展提供条件和经费保障,总课题组有权宣布中止该实验单位,并给予书面通知;实验单位也有权自行中止实验,应书面通知总课题组。
第十七条 备注各级实验单位应自觉维护总课题组的声誉,如有损害行为,总课题组将撤消其实验单位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总课题组联系电话 01083834992 网址 www.qgxxaqjy.com
联系人:韩老师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华胜写字楼A座115室 邮编:100071
教育部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
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
全国校园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及处理问题研究总课题组
2011年9月1日
请需要相关材料的朋友向我索取。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