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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0 06:0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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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几天,一连串杀人放火的消息,在接连不断地刺激着普通中国人的神经:朝阳大悦城杀人、机场出口爆炸、马连道家乐福砍人、光明楼蛋糕店爆炸、双井家乐福超市大火、二岁孩童被摔死、临武城管打死卖瓜小贩、驻马店5死3伤、广西东兴市2死4伤、黑龙江海伦市联合敬老院火灾11死2伤……
  面对接二连三的强烈刺激,人们惊呼这个社会怎么了?人们疯了!人们精神病了!
  自然,也有一些整天坐在书斋里、吹着空调的饱学之士给出了答案。江西省犯罪学研究会会长李云龙说:“这类案子频频发生,跟季节有很大关系。社会犯罪的发生与三因素有密切关系:人的因素,环境因素,气候因素。暴力杀人案多发生在六、七、八、九月。因为夏天人容易发怒,情绪容易失控。冬天杀人案会少很多。”
  自然,也有一些素来忧国忧民的爱国之士又开始担忧起来。《时代周报》说了:社会“变狠”,警惕泛滥的同情心?《环球时报》则秉承其一贯做法,连续发出了几篇文章:《中国社会不是管得太严而是太松》、《莫用同情客观上鼓励反社会犯罪》、《杀人和扬言杀人,一样都不能有》。
  对于《环球时报》类似的言论,笔者不想在本文中给予驳斥,笔者只是想弄明白,是什么原因导致上述现象发生?导致他们面对无辜的人,举起了屠刀?当然,李云龙会长说的天气热这个原因除外。
  难道他们不知道这样做的下场?恐怕未必。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样的道理,除了傻子都知道。
  我想,在他们走上绝路,以死相拼之前,一定还有过其他尝试,一定还想过其他办法(当然,这是从群体上来说的,不排除头脑简单遇事就爆发的个体存在)。当所有的尝试都以失败而告终,所有的路都是死胡同的时候,剩下唯一的一条路,就是举起手中的屠刀。
  如果把上述情形细分一下,还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对这个社会还抱有一线希望,希望自己的事能引起社会重视,从而得到解决。要达到这个目的,就要采取“把事闹大”的方式,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把事闹大了,才能解决”。
  不知从何时起,中国老百姓普遍形成了这样的思维定势:就是要想把事情解决,就得往大了闹,就得采取过激手段,比如自残,跳楼什么的,最好整出人命。一旦事闹大了,报纸也报道了,电视也播放了,领导也批示了,事情也就很快解决了。机场出口爆炸案的冀中星,就是明显例子。
  至于为什么老百姓会形成这样的思维定势?答案明摆着,这里就不分析了。
  如果社会不去解决“把事闹大了,才能解决”出现的原因,反而把矛头对准饱受不公的当事人,那么结果就是第二类:什么也不再相信,遇到不公能忍则忍,不能忍就破罐子破摔,来一个同归于尽,或者再扩大一点,牵扯到无辜,学者所谓的“反社会”。
  由此我想到《水浒传》中李逵的一句话:“条例!条例!若还依得,天下不乱了!我只是前打后商量!”
  是什么让李逵得出这个结论,是什么使李逵不再相信“条例”而只相信“板斧”,是什么叫李逵遇事“只是前打后商量”?一句话,是什么使李逵不再做大宋朝的“良民”,甚至也不做“刁民”,而要去做反抗官府的“暴民”?
  答案只有一个:“条例”不管用了,失灵了。或者说,“条例”对老百姓不管用了,在权贵面前,成了一张废纸。
  殷天锡是知府高廉的小舅子,高廉是东京太尉高俅的堂弟,在这这个权贵关系网面前,就连拥有“铁券丹书”的柴大官人都被弄的家破人亡,何况普通百姓。
  一个社会,如果到处都是殷天锡,都是高廉、高俅,就一定会催生出大大小小的李逵,无论你有什么法子来铲除。
  唯一有效的方法,就是让身处社会底层的人心中仍存有一线希望,就是让遭遇不公的人有一个说理的地方。一句话,就是让他们 “依得条例”,而不是依靠“板斧”。
  这是古老中国走向现代文明的唯一通道,除此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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