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芭 发表于 2012-7-31 08:48:10

喜欢是感情,爱是理智

      喜欢一个人不喜欢一个人真的是只凭感觉,不须考虑的,完全没有压力,没有责任,谁还有空去理会那是理智还是不理智?
  爱字太重了,让人想到“结果”这两个可怕的字,又让人想及一生一世,半生半世,自己今年多大了?还想及占有与失去,责任与自由的一大堆,说完全没有理智是假的。
  当你明知是失去理智的去爱一个人的时候,其实你已经走过了理智那一关了,当你认为自己是很理智的选择了爱人的时候,那还不又是理智?
  多扫兴吧?人就是最擅长扫自己的兴的。理智并不代表对,不然为什么那么多情人分手,那么多的人离婚?一对夫妻,年龄相近原来不是首要,离婚的多半是年龄相近的夫妻。
  如果爱人提出分手,数出一大串理由,厚道的说他对不起你,刻薄的弄出你的百大罪状,那都是多余的,他爱完了便是爱完了,句号。
  喜欢一个人倒是挺自在,随意的,创造性的感情去到哪儿便哪儿,对不同的朋友,你自然有不同程度的喜欢,不同程度的交往,碰上了便很高兴,碰不上亦没什么,要是爱人啊,他不见你一天你便疑云四起,忐忑不安,以你有限的理智或糊涂去分析为什么?
  不喜欢一个人了也没有任何压力,话不投机半句多,看人家不顺眼也是凭你的感觉,不需要分析,更不需要交代的。
  爱得澎湃时没有理智,因为你实在太喜欢他了,澎湃完了时你便自然有理智了,有点不喜欢他时便爱得不痛快了,愈来愈不喜欢他时,便更加爱不下去了。
  喜欢与爱,其实只是一线之别,每天爱他多一些必然是你每天喜欢他多一些,那又是感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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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竹 发表于 2012-7-31 08:56:25

很喜欢楼主洒脱的表白,我个人觉得我理智得近乎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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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芭 发表于 2012-7-31 08: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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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欢楼主洒脱的表白,我个人觉得我理智得近乎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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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竹 发表于 2012-7-31 09:14:46

时尚芭 发表于 2012-7-31 08: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为嘛委屈了{: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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