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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通报
第3期
2016年12月20日
教育系统在编不在岗、“吃空饷”暨工作 效能督查通报 11月以来,根据县教育工委工作部署,教育纪工委和局监察室对全县学校教职员工在编不在岗、“吃空饷”、校级教干听课情况、有偿家教、工作效能等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在编不在岗及“吃空饷”。 根据各校自查上报情况,经核实目前共发现9人涉嫌在编不在岗及“吃空饷”,现有4人已复岗,2人正在办理辞职手续,3人已辞职。 2、校级教干听课情况。 9-10月份校级教干听课不足的有:金镇中学陈建国17节,界集小学杨中务13节、孟献良15节,健康路小学王理15节、王坚10节,梅花小学杜存余12节,大楼实验学校周桂南10节,洪桥学校张建国16节,石集实验学校徐守斌12节,城头实验学校皮付明12节、王延波12节、邱红胜15节,陈圩中学裴永忠15节,双沟实验学校张伟9节,天岗湖中学陈光泽15节,峰山小学孙宏16节。 3、有偿家教。 泗洪县实验小学教师王海燕、开发区小学王玉军及陈伟伟参与有偿家教。 4、工作效能。 四河实验学校教师翟慕贵在11月4日下午第二节上体育课时,由于没有认真备课,致使无法组织有效课堂教学,学生处于自由涣散状态;双沟实验学校教师潘养猛,2015年转为学校图书管理员后没有参加正常考勤,并有不上班现象;界集中心小学政教主任裴昌洲不接受校长助理江晓凤安排的工作,且态度恶劣;12月17日上午,参加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会议的第一实验学校体艺卫副主任李瑞、第四中学副校长杨邦延、育才实验学校政教副主任张家宇等3人迟到。 此次督查中,局督查组共发放交办单6件,被交办学校已于限期内整改到位。 二、处理决定。 1、给予实验小学教师王海燕,开发区小学王玉军、陈伟伟,双沟实验学校潘养猛教育系统内通报批评,下一步将根据相关规定对以上4人进行追责。 2、给予四河实验学校教师翟慕贵及以上听课不足的各位校长教育系统内通报批评。 3、免去裴昌洲政教主任职务并调离界集中心小学。 4、给予第一实验学校体艺卫副主任李瑞、第四中学副校长杨邦延、育才实验学校政教副主任张家宇等3人提醒谈话及教育系统内通报批评。同时,各校在参加各级各类会议中要严格自律,遵守会议纪律,若再出现违反会风会纪情况,将根据“一岗双责”追究校长责任。 三、工作要求。 针对以上问题,各学校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下大力气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一是进一步提高落实执行力,快速整改存在的问题;二是进一步抓实常规管理,加强工作人员上班考勤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把常规管理做精、做细、做实;三是进一步强化教师职业意识,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恪尽职守,奉公守纪,增强责任意识,对教育负责、对学生负责、对工作负责;四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提升作风效能的长效机制。教育局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特别是提高专项突击检查的频次,将教育教学及作风效能建设督查制度常态化,查处和纠正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和工作效能的行为,树立教育系统新风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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