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关于五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的通报 2017年元旦、春节将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节日作风建设,坚决刹住公款送节礼、公款旅游等不正之风,严明纪律,以儆效尤,有效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5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通报如下,望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1. 峰山乡城管队副队长彭飞、队员汪家友违规接受吃请问题 2016年5月30日,彭飞与汪家友等3名城管队员在进行环境整治期间,违规接受在后窑居委会做白泥(凹凸棒土)、砂子生意的马某、王某2人宴请。2016年7月,彭飞和汪家友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 半城镇雪南村原支部书记邱如领违规发放奖金问题 邱如领在任雪南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半城镇征收雪南村公元组土地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虚报0.4亩土地冒领土地补偿款10080元,以奖金的形式发放给公元组时任组长姚永强。2016年12月,邱如领和姚永强分别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
3.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青阳分局副局长王化众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问题 2015年7月4日中午,王化众接受管理辖区内体育路某老板宴请,并为该老板办理餐饮许可证提供方便。2015年12月,王化众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 归仁镇潘山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文站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李文战在任潘山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协助归仁镇政府对潘山康居示范点进行现场监督管理过程中,接受想承接工程的潘山村村民冯某现金2000元,所收礼金被李文战用于个人开支。2016年10月,李文战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 车门乡团结村原支部书记朱林、村委会主任**钰、会计**友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5年2月,朱林和**珏、**友私下商定,以考勤补助的名义违规给村组干部发放津补贴17000余元。朱林、**友和**钰等3人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元旦、春节期间是“四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期。各单位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把管和治更多体现在日常,抓常、抓细、抓长。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遵守“六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即: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微信或QQ红包)、消费卡、电子券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特别是不得以招商引资、接待外地回洪休假、探亲、访友、旅游人员等名义,违规公款吃喝;不得将接待费用转移、转嫁或分摊给下属单位(企业)。严明换届纪律要求,对借元旦春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干扰换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身作则、严守纪律,廉洁从政、廉洁用权,自觉做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的表率。各纪检监察机构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盯重要节点,畅通监督渠道,运用“四种形态”,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类“节日腐败”行为,对因“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通报曝光。
抄报:市纪委、市监察局,县委、县政府 抄送: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各开发区、园区,县委各部委办,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中共泗洪县纪委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