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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5 18:5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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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戴丽娟 通讯员 江雨濛)“一些案子折腾三次,还是一个明显的虚假诉讼案件。如果都这样办案,案件质量如何保障?我们如何向老百姓交代,向真正的权利人交代?”近日,泗洪法院院长耿辉在全院会议上明确表示要狠抓虚假诉讼,维护法院的权威性和司法公信力,营造良好的审判秩序,保障法院公正审判。

  记者获悉,该院近日出台的防范和治理虚假诉讼的相关规定明确了虚假诉讼的定义、特征、类型和判断标准,建立了严格审查制度、及时报告制度、分管领导签发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奖惩制度,细化了各部门在应对虚假诉讼时应采取的相应具体措施。对于涉嫌虚假诉讼的当事人轻则采取罚款、拘留等民事制裁措施,重则可能需要其承担刑事处罚。

  同时该院立案庭和人民法庭在立案窗口设立防范虚假民事诉讼的警示,给意图参与制造或协助进行虚假诉讼的相关人员敲响警钟,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结合查源头、查流向、查流程、查关系、查利息“五查法”加大甄别力度,绝不让法律规定成为一些人进行不法目的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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