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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8 20:25: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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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石芳 于 2012-10-9 00:35 编辑

     10月8日6点14分接到市民电话,说有一女学生提着一个大箱子,在传奇门口大桥上要跳河,让我赶快去看一下,顾不得多想,立刻跑步前进。到了传奇门口,见一女孩低头哭泣。于是大概了解一下情况得知,这女孩是一位学生,5号那天被一男人侮辱之后,女孩立刻报警并且到医院做了化验。桥北派出所接警处理,3天过去了,不知道什么原因,警方一直未给女孩一个满意答复,警方让女孩回家,女孩在求助无果的情况下,晚上来到传奇门口大桥上准备跳河一死了之。有人立刻报警,警察立刻来到现场,要求女孩进警车里细谈,女孩不同意进警车,女孩嘴里还不停地在抱怨警方一直拖延此事,“不给我明确的处理结果,让我回家,丢人啊!被人侮辱了还找不到公平公正的结果,还是让我去死吧!”
    见状,我立刻上前劝说女孩,你不能死,你要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听我的话,上车到派出所细谈。女孩上车了,我也跟着女孩一起上车,在车上听了女孩再次述说:原来女孩住在一旅社里,当时女孩喝醉酒了,醒来后发现自己被人侮辱,随后女孩就报警,然后到医院做检查,检查结果也出来了,医生就是不愿意告诉她结果,派出所也一再推诿,迟迟不做处理,女孩无奈之下,跳河一死了之。”我安慰她,让她配合警察调查。希望泗洪桥北派出所能公平公正的处理好这件事情,不要一再拖延,给女孩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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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评论12
钟爱一生 发表于 2012-10-8 21: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处理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内幕?等待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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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查实,此事与当事人有直接的责任,泗洪警方已经在8号下午就此事公布——不予立案通知书
    2012-10-10 17:50
时尚芭 发表于 2012-10-8 21: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派出所能给女孩一个公正的结果,让侮辱女孩的那个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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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查实,此事与当事人有直接的责任,泗洪警方已经在8号下午就此事公布——不予立案通知书
    2012-10-10 17:51
咱女人就是天 发表于 2012-10-9 22:56: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女孩太傻了吧
石芳 发表于 2012-10-10 17:5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查实,此事与当事人有直接的责任,泗洪警方已经在8号下午就此事公布——不予立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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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月听笛 发表于 2012-10-10 18:2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收作案工具!很简单!
寒山拾得 发表于 2012-10-10 21: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今不少女孩不懂自重自护,行事随便,轻易就跟独自跟男生出去,深夜不归,这也是遭受非礼的一个重要原因。要人尊重,先得自重。
钟爱一生 发表于 2012-10-10 23:3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钟爱一生 发表于 2012-10-8 21:12
不处理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内幕?等待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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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猜测的差不多。不然这么严重的事情怎么公安部门怎么可能是那样不闻不问呢。
时尚芭 发表于 2012-10-11 08:3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寒山拾得 发表于 2012-10-10 21:20
如今不少女孩不懂自重自护,行事随便,轻易就跟独自跟男生出去,深夜不归,这也是遭受非礼的一个重要原因。 ...

现在的女孩子有点太随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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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芭 发表于 2012-10-11 08:32:23 | 显示全部楼层
石芳 发表于 2012-10-10 17:51
据查实,此事与当事人有直接的责任,泗洪警方已经在8号下午就此事公布——不予立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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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就只能是当事人自己的事了,还贼喊捉贼,博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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