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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人社部发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下文简称为《规划》)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规划中,尤为让人注意的一点是文件内提出的“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并详细指出要“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等原则,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这样来看,延迟退休年龄基本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只是推行时间早晚的问题。
一组数据见端倪
《规划》中还透露了这样一组数据“‘十四五’期间新退休人数将超过4000万人,劳动年龄人口净减少3500万人”。 另外,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在建国初是40岁左右,到2019年已经提高到77.3岁。城镇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更高,已经超过了80岁。 这不仅表明退休年龄总体偏低的问题十分突出,也意味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
提高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 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目前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 此份《规划》中也提出,将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 因此,十五年的最低缴费年限有望进一步缩短。
促进新就业形态群体参保 互联网推动了一波新的就业形势,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在2亿人左右。
鉴于此,《规划》提出“推动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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