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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精准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风险地区附后),泗洪县疾控中心提醒如下:
1、自7月21日起,对7月10日以来,有南京市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落实14天(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的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后必须开展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等监测,减少流动,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在第2天和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有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经停史人员,针对其在机场内滞留时间和活动轨迹等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对风险较高人员,落实14天隔离医学观察;对风险相对较低的人员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且无异常情况,可正常工作、生活。 3、有南京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的离南京市人员,体温测量正常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自由有序流动;对不能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可有序流动。如该人员仍在我县范围,必须在进入我县72小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任何一次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需及时报告,并按规范处置。 4、凡现居住我县,7月10日以来有南京禄口机场经停史、或与南京禄口机场工作人员有接触史、南京市旅居史的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告,配合做好信息登记和健康管理,并接受核酸检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因个人瞒报、谎报信息,造成疫情扩散等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5、请各乡镇(街道)、部门密切关注风险地区等级发布,并及时传送到各社区、各单位及相关人员,加强对重点地区来洪返洪人员主动排查,做好登记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商场超市、学校、车站码头、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影院网吧、景区等密闭公共场所和重点场所,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安排专人测量体温、提醒佩戴口罩、查验苏康码、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 6、广大市民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合理安排出行,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所在设区市。近期如确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应主动配合当地落实防控措施。同时,本月凡是年龄18周岁(含以上人群)在无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都应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
泗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7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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