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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啦! 已经有两个人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9月16日上午,泗洪居民严某在明知泗洪县城区状元府小区属于禁燃禁放区域的情况下,仍在该小区附近燃放烟花爆竹。9月17日,泗洪县公安局依法对严某予以行政处罚。 9月17日上午,泗洪居民丁某在明知泗洪县城区金港湾小区属于禁燃禁放区域的情况下,仍在该小区附近燃放烟花爆竹。9月17日,泗洪县公安局依法对丁某予以行政处罚。
中秋将至,部分人家可能会想要点一点烟花爆竹来庆祝节日,那就需要提前了解一下,泗洪哪些区域及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免得刚放完开心没多久,就被处罚。
上图红线内区域就是全天候禁燃区域,主要包括:
泗洪县城区东至G343、西至宁宿徐高速、南至G343、北至金沙江路合围的区域内(含以上道路、桥、河流)。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的区域地点同样为全天候禁燃区域:
1、文物保护单位、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场所;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和高铁商务区内;
3、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文体活动场所、休闲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商业街(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4、林地、木业企业等重点防火区域;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以及附近一百米范围内;
6、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附近二百米范围内。
除了地点区域有所要求外,这些时间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中考、高考国家公祭日;
2、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
3、每日的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期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除外。
如果在违禁区域和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将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
燃放烟花爆竹可能只会产生一瞬间的快乐,但是对空气环境却造成了难以逆转的污染。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如果你发现有人在违规的区域或时间, 可以拔打110、12345进行举报
泗洪的清朗环境 需要你我共同携手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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