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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市一名交通协管员,看准了交通违法处罚管理中的漏洞,采取盗用民警用户名和密码的方式,多次登录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删除车辆违章数据,将罚款收入放进了自己的腰包。近日,江苏省宿迁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协管员孙小虎因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2011年,宿迁市公安交巡警支队启用新的交管综合信息应用平台,在内网发出通知,让各位交警进入平台试用,并且公布了民警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这一情况被当时担任交警中队内勤的孙小虎看到,在好奇心驱使下,他便以中队民警的身份登录该平台,发现不仅能查到违章信息,并且可以处理这些违章信息。
很快,孙小虎开始帮助朋友消除违章记录。此后,找他的人慢慢多了起来,随着“业务量”的增大,孙小虎也从开始只是收点烟酒、吃顿饭,发展到采取“收半价”方式为朋友解决处罚问题。后来,该支队的网络管理员在对民警工作量进行统计时,发现支队一级的用户当中出现了大队一级的使用者。第二天,在支队违章处理中心办理一起高速违章处理时,“处理人”的IP地址为江苏省泗洪县,管理员还发现该IP地址电脑的操作日志中,有不同交管部门的多个用户在那台电脑上登录,并进行非现场电子监控处理,处理条数为1156条,涉及处理罚款14.425万元。两天后,正在上班的孙小虎被警方刑事拘留。
法院经审理查明,孙小虎采取盗用民警用户名和密码的方式,多次登录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非法删除车辆违法数据1156条,自己违法所得2.4万余元,认定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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