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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6 10:06: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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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黄灯扣6分”荒滩吗?

《人民日报》早在2012年3月14日,中国第一例“闯黄灯”行政诉讼案二审开庭时,就发文从法律条文、计时装置缺失等四方面阐述了处理“闯黄灯”事件,在法律上、技术上、执法上的多层面尴尬。


理论上,硬闯黄灯确实不对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那么没有越过停车线的车辆能否继续通行?这是案件争议的核心,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只能进行解释。
从文义解释上看,“已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这一规定的反面必然是,没越过停车线的车辆不可以继续通行,如果两种情况下都可以通行,那么这条规定就毫无意义了;从目的解释上看,设置黄灯,目的是在红灯和绿灯之间设置一个缓冲,使得红绿灯交替之际,已经进入路口的车辆有时间继续通过路口,如果黄灯亮起后没越过停车线的车辆还可以继续通行,那么就有违设置黄灯的初衷了。
因此,按照严格的法律解释,“闯黄灯”确实属于“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不过这只是学理上的解释,因为对于法律适用中出现的问题,法院享有解释权。如果立法者制定法律时能够多写一笔,黄灯今天就不会如此尴尬了。


看似一个简单的规定,其实牵扯到不同利益群体,不同的利益诉求,很难达成普遍的社会共识。在这种情况下,不妨考虑设置一个过渡期,创造各种条件尽快促成共识,否则,一刀切地立即推行可能会加剧矛盾。
任何规定要得到切实执行,它需要民众的理解,也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从以往的“闯黄不罚”到现在的“闯黄重罚”,如果仅仅在法规上单兵突进,没有细致的沟通说服,没有交通设施的完备调整,不仅容易引发争议,执行效果也未必好。新华社也质疑称,在目前信号设施及道路设计标准不一的情况下,实际操作难度巨大,希望相关部门认真考虑,营造更安全、更具人性化的道路交通环境。


“闯黄灯一律扣6分”是在挑战牛顿第一定律相应对刹车距离也有要求。有一个公式。比如40公里车速,你的停车视距是45米,减一个车身长度,停止线前停止需要40多米。30公里需要25米,20公里15米。
司机们担心是:新规定会导致“看见绿灯不敢加速导致拥堵”和“由于信号灯突变急刹车,导致后车追尾”。微博中发起的一项调查显示,16000多名网友中,有大约14000人认为:法规没有顾及现实情况,也有网友贴出了两天来,自己经历或目睹的追尾事故照片。黄灯变红灯过程中,一般有三秒。绿灯变黄灯后,不让汽车通过,原理上是对的,但实施中比较难以控制。司机不知道什么时候亮黄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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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评论7
青竹 发表于 2013-1-6 12: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想想也是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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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程无忧 发表于 2013-1-6 17:0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地方,绿灯变黄灯前会先闪烁几下,再变成黄灯。有的直接变为黄灯就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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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gsheng 发表于 2013-1-6 18: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具体如何操作,在实际工作中会有不同和解释!当伸缩性太大的时候,特权将被无限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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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唯一婚庆灯光 发表于 2013-1-6 18: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假的吧
古城泗洲 发表于 2013-1-6 20:31:20 | 显示全部楼层
爱唯一婚庆灯光 发表于 2013-1-6 18:19
假的吧

这不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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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里路 发表于 2013-1-7 09:3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暂时叫停了
古城泗洲 发表于 2013-1-7 12: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九十里路 发表于 2013-1-7 09:31
已经暂时叫停了

国内呼声太多了  虽然俺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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