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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6 12:4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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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义中央公馆在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视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工程尚未动工便收取预付款,违法违规,同时也严重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和扰乱正常的房地产市场。也可以说这是非法融资。每户被要求预先缴纳十二万。最近遭到多名意向客户网络举报。然而令人不解的是住建局做出如下答复: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我局经了解核实,答复如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发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得发生以下行为:
一、以任何理由变相收取定金或以购房名义的借款。
二、发放VIP卡、签认购、订购书等。
三、发布与房屋价格有关的虚假信息。
如有上述情况,敬请广大购房户积极向我局房产处举报。
举报电话:86235439  86222942,谢谢。
住建局在肯定了首义中央公馆已然违法的情况下,要求广大购房户“积极”向房产处举报。在获取网络举报后,没有进行迅速的介入调查,反而让举报者重复提交举报。意欲何为?这种搪塞确实令人疑虑和心寒。
做为问政网民和购房户我们有权希望住建局或是相关机关公布处理结果。我们拭目以待。
全部评论4
古城泗洲 发表于 2013-1-6 12:50:34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需要关注 关注民生
爱唯一婚庆灯光 发表于 2013-1-6 16:59: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东盛饮品 发表于 2013-1-6 20:0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西楚、{Girl} 发表于 2013-1-6 20:42:1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问政,我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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