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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3 08:3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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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意浓浓,大爱无垠,4月22日下午,我县在府前广场举行了一场简短而又隆重的事故困难家庭关爱行动暨第一批救助金发放仪式,徐德、闫辉、朱发生、冯同军等县领导出席了仪式,各乡镇、各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事故困难家庭代表参加了仪式。

    泗洪县事故困难家庭关爱行动启动暨第一批救助金发放仪式,是县委、县政府立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启动的又一个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惠民利民行动。近年来,我县不少家庭因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和刑事案件等原因陷入了不幸和贫困,对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下,我县设立了“泗洪县事故困难家庭社会救助基金”,一次性筹集了300余万元,为常态化、机制化救助事故困难家庭提供了有力保障。

    本次发放救助金的家庭主要为在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刑事案件中重伤以上伤害,获得赔偿比例较低,生活困难的对象,共发放32.3万元。15家困难家庭代表来到仪式现场,其中10家获得两万元救助金,5家获得1万元救助金。18家未到现场的困难家庭将分别获得3000元、5000元救助金,由所在乡镇领导会同派出所负责人登门发放。

    “我们启动实施事故困难家庭关爱行动,目的就是要将政府的‘德政’和民间的‘善举’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分散、零星的慰问帮扶转化为经常性、规范化的救助行动,努力构建‘行政主导、社会参与、多方联动、群众受益’的事故困难家庭关爱机制。”县委书记徐德在仪式指出,“今后我县将把每年的4月22日定为‘事故困难家庭关爱日’,希望这项活动长期坚持、长效救助,希望全社会都来关注公益事业,关爱弱势群体,播撒爱心,共建和谐。”

    徐德强调,公安局要不断加大相关案件的侦破力度,切实维护事故受害家庭的合法权益,积极创新事故困难家庭关爱救助的新机制、新模式,充分发挥好救助基金的应有作用;同时,要会同安监等有关部门,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操作规程的宣传和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民政、人社、卫生、残联等部门要主动配合,积极整合各方面的政策、资源,合力帮助事故困难家庭解决现实难题。

    受捐助代表、峰山乡吴庄村张倩在发言时,对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爱表示了感谢,并表示将自强不息,把关爱作为生活的强大动力,积极向上,乐观生活。


(图/文 张笑 责任编辑/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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