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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六一 ”期间 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暨评选表彰的通知 全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全县教育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阵地得到了较好加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整体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经研究决定,在泗洪县第二个关爱留守儿童日期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集中开展突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主题的活动及“十佳留守儿童”、“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十佳先进个人”、“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十佳代理家长”和“十佳留守儿童之家”四类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 (一)活动目的: 以“共享阳光 快乐成长”为主题,大力营造社会各界关爱留守儿童良好氛围。 (二)活动形式: 以校为单位,集中开展一场关爱留守儿童专题演出; 以校为单位,积极开展重点突出留守儿童的慰问、捐赠、帮扶以及“五走进”等活动; 以中队或班级为单位,分别组织小型“庆六一·与留守儿童手拉手活动”。 (三)活动时间: 5月31——6月1日 (四)活动要求: 1. 演出活动要突出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主题; 2.演出活动内容要丰富多彩; 二、关爱留守儿童表彰活动 (一)表彰类型 1.十佳留守儿童 2.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十佳先进个人 3.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十佳代理家长 4. 十佳留守儿童之家 (二)评选条件 1.十佳留守儿童 ①推荐范围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留守儿童 ②在家庭是好孩子,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学会自理、常做家务、勤俭节约、生活朴素;在学校是好学生,学习勤奋、创新发明、乐观向上、不畏困难、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在社会是好公民,遵章守纪、文明谦让、保护环境、诚实正直、拾金不昧、乐于助人。 2.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十佳先进个人 ①推荐范围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教干、教师及教辅后勤等岗位管理人员。 ② 热心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具备一定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能力,能较好组织各项活动,正确教育引导留守儿童,让留守儿童找回亲情、找回快乐,健康成长。 ③具有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在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中,能主动谋划和开展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具有较强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关爱工作出色、表现突出,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十佳代理家长 ①推荐范围为社会上或各中小学中留守儿童的代理家长。 ②能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的计划,有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 ③参与开展“一对一,结对子”帮扶活动,活动效果显著。 ④留守儿童患病或遇有生活困难时,能及时帮助诊治,悉心照料。 ⑤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和家访工作。 4.十佳留守儿童之家 ①推荐范围为农村留守儿童家庭 ②留守儿童不因家长外出务工影响其健康成长,乐观开朗,不怕困难,尊师助友,热爱劳动,勤俭节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求知欲强,刻苦学习,积极参加各类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③留守儿童家长能较好的处理打工赚钱和关爱子女健康成长在时间上的矛盾,对留守子女教育十分关心,对留守子女关心到位,效果显著。 (三)评选办法 上述四类先进评选,低于2000人的学校每校每类限推荐1人,高于2000人的学校每校每类限推荐2人,宁缺勿滥。县教育局将对各学校推荐的对象进行审核把关,符合评选要求的,将予以表彰。 各校评选推荐的各类先进候选人,必须在学校张榜公示后,确认无异议后于5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基教科,逾期不报送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张克记、姜莉;联系电话:86231540。 (四)有关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推荐活动的开展,切实将评选工作和关爱留守儿童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评选工作的开展,发现典型、宣传典型和提升典型,努力将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推向新阶段。 2.各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校报校刊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营造学先进、比奉献的浓厚氛围。 3.各类先进的评选和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地层层推荐,力求做到好中选好、优中选优。 4.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各类先进推荐表(具体见附件),每份推荐表须附事迹材料。材料撰写要求事迹突出、内容真实、文字精练,总字数不超过1000字。学校要对事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把关。推荐表由学校校长签字、加盖公章,推荐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 附件: 1. 十佳留守儿童 2.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十佳先进个人推荐表 3.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十佳代理家长推荐表 4.十佳留守儿童之家推荐表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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