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安城管打人的事件报道已过数日,只是到目前为止依然风波未止。最新的消息是,跳踩商户的景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后,现在又延长了拘留期限,但对于案件具体进展,警方表示不便透露。
同时出现的最新消息是,被踩商户刘国峰委托他人在网上发布了公开道歉信,表示在城管打人事件中自己也有过错,赞许延安当局善后处置妥当,呼吁不要因为此事影响“革命圣地”延安形象。
表面上看起来“哪跟哪呀”的不同故事,实则可能具有本质的内在联系。在延安相关领导的心里,城管是治理城市的骨干力量,对小商小贩应该打击,希望这次意外出现的事件尽快归于平静,有效减轻城管责任,下一步在司法处理上就可以对景某等人从轻发落,达到既平息事态,又安抚城管队伍的效果。
与延安城管相关的领导们的思路到底如何,难以猜测。单就刑事法律责任而言,延安当局显然对城管者有些放纵,有些和谐了。
城管多名队员能够同时出手打人肯定是有组织、有授意的,不会存在违背现场领导意愿的“脱管”情况。如此,直接打人构成伤害的景某等人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指使或者默许队员打人的领导也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无论是按照伤害共犯还是按照领导滥用职权。现在,只看到对景某追究刑事责任,有点抓小放大,没有在法律层面上解决本质问题。
事件已经发生十多天了,景某的故意伤害事实明确,按照法律规定早该在拘留第7日前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但景某的刑事拘留期限仍在延长,当地公安机关至今没有提请批捕,对延长的具体原因又不做解释,对被害人构成轻伤还是重伤等案情也不做说明。公安机关到底在等待什么?是不是在等待舆论的化解、被害人的谅解,以及城管整体责任的减轻呢?
种种疑点,皆验证延安城管以及相关领导与现代社会的不和谐性。拿“革命圣地”说事,混淆违法犯罪与地方形象关系,更是与现代法治格格不入。景某和相关城管人员如何被处理,或许不是最重要的。但当地领导没有从根本上反思,当地检察机关没有从渎职犯罪入手及时介入调查,才是最有风向标性的暗示。如果延安的城市管理直至社会管理的理念不改,简单地以暴制暴,即便抓上一百个替罪的景某,又有什么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