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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的在逐渐提高,他们的思想观念也逐渐地发生变化,对物质和精神的需求也越来越高。他们不在满足、继承于祖辈们“一亩三分地”的自耕自种生活,纷纷外出到城市里打工;他们也不再满足于居住在农村简陋、偏僻的瓦舍里,其中有的人已经在城里买了房子,买了车,和城里人一样享受着现代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成果。于是在农村出现了“土地”无人耕种而荒芜,“房屋”无人居住而坍塌的现象。 针对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我县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作出英明、科学的决策。近年来,在全县农村大力开展了农村“三集中”活动,即“土地集中”、“人口集中”、“项目集中”。积极探索出了一套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的新思路、新措举。通过几年的实施,“三集中”工作在全县上下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现在走进我县的农村,那一片片集中连片开发的土地,正在开展着现代的高效农业;那一排排整齐、高大康居示范小区,正展示着现代农民拥有的卫生、文明的幸福生活;那一座座高大厂房和一个个初具规模的种、养植基地会令你赏心悦目、心情澎湃!泗洪农村的“三集中”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了一定的影响,打响了泗洪农村发展的新品牌,已经成为泗洪农村发展的新“名片”! 在“三集中”发展的过程中,成绩是显著的,但我们也不容忽视其中存在的问题。譬如由于发展的速度过快,缺少科学的规划,也违背了部分群众的意愿,得不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从而引起一些发展中的社会矛盾。笔者自小生长在农村,在农村做也过一些调研工作,对我县农村目前的现状有所了解。粗浅认为我县目前“三集中”工作应该做好以下一些方面的工作: 一、“土地集中”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逐步推进达成实效。 现在农村的一些年轻力壮的劳动力大都外出打工了,特别是那些二十、三十、四十几岁的人,由于他们有文化、有体力,外出打工找工作也相当容易,一个人一年外出的打工的收入,相当于几十亩地的收入。他们都不再想去种地了,希望脱离家中的土地,能够一心一意地在外打工,因此他们都十分支持“土地集中”。同时农村还有部分五十、六十几岁的人,由于他们的体力差,也没有什么知识和文化,外打工就不容易找到工作,加上他们中的人大都种了几十年的地,对于“种地”他们已经习惯了,在心里上对土地还有一定的感情,舍不得丢下土地,认为有了土地自己生活就有了保障,所以他们在思想上不够支持“土地集中”。 针对以上情况,我们可以分别对待,采取“自觉自愿”的原则,对那些不愿种地外出打工农民的土地可以收回来,由村里集体对出租,租给那些农业大户;对那些年龄偏大而想种土地的农民,可以继续让他们耕种,对他们耕种的土地可以进行适当的调整,可以把那些偏僻、面积狭小的地块调整给他们耕种,满足了他们暂时种地的愿望,解决了他们“就业”的问题,他们对“土地集中”自然就不会有意见。等若干年后,等他们老了不能再耕种土地了,农村土地自然就会集中起来,实现了整村整乡土地流转的目标。 另外,在土地集中、流转的过程中我们还要考虑到流转后实际效果。要让那些有实力、有事业心的人士来承包集中起来的土地,搞些一些实实在在的高效农业项目,如开展一些有一定规模种植业和养殖业,要使流转后土地超过流转前的经济效益,在他们自己致富的同时还可以带动当地农民的增收。只有这样,“土地集中“才会完全取得农民会理解和支持! 二、“人口集中”考虑到农民实际的经济负担,建立好安居工程。 在人口集中的过程中,要考虑到农民的实际经济收入情况和家庭负的能力。要基本保证农民原有的房屋被拆迁后,在得到一定经济补偿后,可以购的起房屋,即使是个人适当地增加点钱都可以,但不要差距太大,使他们“望房哀叹”!要鼓励那些经济条件好的农民到城里和集镇区购买质量较好的楼房居住,对那些经济条件不够好的农民,我要为他们建设好安居工程,使他们能居有定所。比如可以多建一些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在购房上政府可以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另外,我们实际上还可以规划好统一的建房图纸,鼓励农民在集中居住点上进行自建,这样就可以避免了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带来的高额的房屋利润,达到减轻农民的购房负担的目的。通过一系列的措施,相信只要广大农民有房屋居住,生活稳定,无后顾之忧了,他们也自然会支持“人口集中”工作。 三、“项目集中”符合现有劳动力特点,有利集体增效农民增收。 农村的“项目集中”有利于土地节约和集中,也有利于管理和规模的形成,无疑是一件具有发张眼光的大好事,是村里集体经济农民增收的好途径。但在建立一些村办企业的守候,我们要考虑到当地的劳动力的实际特点,因为在现在的农村,年轻人都外出打工了,剩下的都是那些年老体弱的老人和妇女,他们大都没有知识和文化,只能进行一些简单的手工加工行业。所以在引进“三来一加”过程中,我们要考虑到他们的特点,让他们能够进行操作的企业。另外,对于本村的养殖户,由于他们多少年来也习惯进行养殖一些家禽家畜,也要积极鼓励和扶持他们,不要禁止他们从事养殖业。村里可以集中在某一个固定地方,让他们继续从事养殖行业。这样便于集中管理,形成养殖规模,建立一些经济合作社,同时有利于村庄的环境建设。使农村的“项目集中”工作取得实效,达到集体增效农民增收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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