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一战到底 于 2013-10-15 20:24 编辑
泗洪县第十二届运动会 暨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环洪泽湖湿地自行车比赛竞赛规程
社会组 一、主办单位:泗洪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泗洪县教育局 三、协办单位:洪泽湖湿地旅游度假区、泗洪县自行车运动协会 四、比赛时间:2013年10月27日 五、比赛地点:洪泽湖湿地旅游度假区。 六、比赛内容:男子公路组·山地组、女子公路山地混合比赛。 七、参加办法: 1.参赛对象:泗洪籍18周岁以上至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严重影响比赛的骑行运动爱好者。 2·报名地点:第一街金润福百货竹炭翁店,联系人:彭雪(泗洪小蚊子)联系电话:18251496055. , 泗洪县自行车运动协会。朱思蓉 联系电话:15345112898 参赛人员持身份证报名 报名起止日期为10月15日至10月20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车友可直接前往报名点填写报名表和免责申明书,参赛号码套包签到现场领取 八、分组情况 A、男子公路(18-55岁以下) B、男子山地(18-55以下) C、女子组(18-55岁以下) 四、比赛奖项:比赛按到达终点顺序,用时最少的为获胜者 男子组(山地)(骑行湿地赛道2圏) 第一名 : 金牌 (证书) 一名 第二名 : 银牌 (证书) 一名 第三名: 铜牌 (证书) 一名 第四名: 证书 第五名: 证书 第六名: 证书 男子组(公路) (骑行湿地赛道2圏20公里) 第一名 : 金牌(证书) 一名 第二名 : 银牌(证书) 一名 第三名: 铜牌(证书) 一名 第四名: 证书 第五名: 证书 第六名: 证书 女子组:(骑行湿地赛道1圏10公里) 第一名: 金牌(证书) 一名 第二名: 银牌 (证书) 一名 第三名 :铜牌(证书) 一名 第四名: 证书 第五名: 证书 第六名: 证书 九:时间 | | 时间 | 事项 | 地点 | | | 6:00--8:30 | 选手到场、准备比赛 | 主会场 | | | 7:00--12:00 | 赛道封闭 | 赛道 | | | 9:30--10:00 | 开幕式 | 主舞台 | | | 10:10—11:00 | 男子公路公开组比赛 | 公路赛道 | | | 10:25--11:20 | 男子山地车组比赛 | 公路赛道 | | | 10:35--12:00 | 女子组组比赛 | 公路赛道 | | | 12:00--12:30 | 颁奖会 | | | | | | | |
注:检录时间为比赛时间开始前45-60分钟,颁奖仪式当场比赛结束后即领奖,其他组别于比赛全部结束后前3名上台颁奖,其他名次每组比赛结束成绩公布20分钟后无异议即可自行在颁奖处领奖,以上为计划时间,具体时间请注意现场通知。 十·比赛要求 1、参加人员须确保身体健康,适合自行车运动。所有参加者必须填写免责申明。未成年者必须由监护人签字。所有未成年人参加即表示其已获得父母、监护人等的同意或授权,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或其父母或其监护人承担。 2、每位参加者必须办理比赛当日(2011年10月27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赛事保险为比赛当日比赛中的保险责任。 3、山地个人赛每人只能选择一项赛参加,不得多报(例如报山地组,就不可以报公路组组)。 4、所有参加者需确保车辆符合比赛安全要求,并按组别要求使用车辆,赛前进行车辆安全自检,或请赛事技师协助检查,脚撑、货框、座椅等有安全隐患的附件请务必自行拆除。 5、参加人员一切费用自理,组委会不承担任何参与者发生费用及责任。 6、参加者承诺遵守赛事的各项规定,遵守比赛道德,否则承担由此产生一切风险与损失或伤害。 7、参加者清楚、了解、熟知比赛可能存在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来自于参赛者自身或其他人,也可能来自于比赛器材、场地等。 8、参加者自愿放弃对赛事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赞助方及相关所有个人和单位提出针对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损失、伤害进行任何索赔、法律诉讼的权利,这种损失、伤害包括不限于自身缺乏耐力、体力、技术、经验或因其他参与者不当作为或与其他方发生碰撞、器材问题等。 9.由赛事组委会审核确定运动员参赛资格,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保证健康状况良好并购买意外伤 害保险。报到时,必须与组委会签署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否则不能参赛 10.比赛中不得冲撞、排挤、挂蹭他人,不得有意阻挡其他运动员,最后冲刺阶段要求按原骑行 方向行驶,违者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并承担所引起的所有责任; 11.比赛不提供备用车辆,如发生机械事故或爆胎、摔跤等情况时,运动员自行处理完后可继续参赛; 12.大赛组委会要求参赛者、教练员、以及所有工作人员,在比赛中应加强环保意识,注意公共卫生,不得随意抛弃果皮纸屑等杂物,注意个人卫生,倡导绿色运动。 十一、参加车型要求 1.比赛车型为山地自行车,车胎必须是宽度1.9英寸以上齿胎,前叉不得使用硬叉 ; 2.为了安全参赛运动员必须佩戴骑行头盔、手套。不戴头盔、手套参赛者将被取消名次。比赛前发现选手无头盔、手套者不得参赛,途中摘掉头盔、手套者,裁判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属泗洪县第十二届运动会暨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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