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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17: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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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时间
在校生:2012年7月23日至2012年8月10日
新  生:2012年8月11日至2012年9月30日
二、办理地点
泗洪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审核材料、会计核算中心办理合同签字、审计室盖章)
三、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一)新生
(1)贷款申请表2份(需所在毕业高中盖章)
(2)学生本人身份证
(3)高校录取通知书
(4)高校报到须知
(5)共同借款人身份证
(6)共同借款人户口簿
(二)江苏省内在校生
(1)贷款申请表2份(需所在高校盖章)
(2)学生本人身份证
(3)学生证
(4)共同借款人身份证
(5)共同借款人户口簿
(三)江苏省外在校生
(1)所在高校出具的证明。
证明内容中应包含学生基本情况和学费、住宿费标准及本年度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学生本人身份证
(3)学生证
(4)共同借款人身份证
(5)共同借款人户口簿
(四)特殊情况学生
特殊情况学生是指研究生新生、专转(升)本新生、和2012年5月贷款资格认定结束以后家庭发生突发事故的学生(含新生和在校生)。
(1)个人申请(经县资助中心批准同意)
(2)高校录取通知书(新生)
(3)高校报到须知(新生)
(4)学生证(在校生)
(5)学生本人身份证
(6)共同借款人身份证
(7)共同借款人户口簿
(8)家庭发生突发事故证明材料
四、合同签订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合同一年一签,首次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到场即可办理。
五、贷款免息期变更
因升学等原因申请延长原贷款免息期限的,需提供入学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入学通知书中若未注明学制,要提供学制证明。
六、工作时间及联系方式
1.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15:00-18:00
2.联系方式:
电话:0527-86221143 86223554 86224733 
泗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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