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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6 14:37: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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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山拾得 发表于 2014-3-6 14:3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口腔医院伞击女护士续:女性打人者被刑拘
自2月25日,南京口腔医院护士陈星羽被打一事发生以来,公安机关和卫生部门组织开展案件调查、伤情会诊等相关工作。3月5日,就此事调查处理的最新进展及网民关心的问题,南京市公安局和南京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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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首先,请介绍一下事件调查处理的最新进展。

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在玄武公安分局前期开展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市公安局迅速派出法医专家赶到医院了解受害人陈星羽的伤情,并作初步检查。此后,公安机关每天安排专人与鼓楼医院保持联系,密切关注受害人伤情和诊断情况。鉴于伤者伤情经过一周的治疗仍没有恢复功能,3月4日,市公安局启动外聘专家进行司法鉴定程序,邀请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脑科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等单位的专家,围绕伤情进行初步会商。经参会专家共同商议讨论,认为鉴于目前伤者的伤情未稳定、治疗未终结,需要进一步动态观察明确诊断,司法鉴定仍不具备法定条件。但鉴于事发至今已第9日,陈星羽的伤情尚无明显好转,且不排除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可能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第二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暂行规定》(苏公发【2004】79号),3月5日下午,公安机关依法对袁亚平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最终,警方将依据伤情鉴定的结果依法处理。

问:为什么目前还未作出伤情鉴定意见?

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伤情鉴定有严格的程序规定及法定条件。案发后,公安机关已经启动了伤情鉴定程序,并派员持续了解伤者的伤情及医院的诊断,对伤者进行了检查,同时参加了鼓楼医院的专家会诊。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去年8月30日发布的关于《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对疑难、复杂的损伤,要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目前,陈星羽伤情未稳定、治疗未终结,需要进一步动态观察明确诊断,司法鉴定仍不具备法定条件。

问:公安机关为何在今日依法对袁亚平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的相关规定,对于短期内难以作出伤情鉴定的伤害案件,有可能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公安机关可以立案,并采取有关侦查措施。3月4日下午,公安机关专门邀请了省司法、医疗界的专家,对伤者目前的情况进行了会诊。综合前期案件调查、各方面专家会诊意见,不排除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可能性。公安机关将该案转为刑事案件立案,并对打人者袁亚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问:大家都非常关心护士陈星羽,请介绍一下她的诊疗情况。

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陈星羽收治入院后,鼓楼医院先后四次组织专家会诊,与会专家经询问患者病情变化、共同查体,结合影像学复查及神经电生理及免疫学检查结果,综合心理学、中医学科干预意见,会诊意见如下:患者目前存在的双下肢瘫痪(双下肢肌力二级),是由于外伤导致脊髓一过性损伤和急性应激反应共同作用所致。辅助检查发现的心包和胸腔少量积液,可基本排除外伤因素导致。经过一周精心治疗、患者积极配合,治疗效果已开始显现。

此外,这几天来有不少热心市民纷纷来探望小陈,并了解她的病情,我们都婉拒了。我想借这次采访,向关心小陈的朋友们捎一句话,为创造有利于患者心身康复的良好环境,防止和减少其因外界刺激而加重病情,鼓楼医院根据《医师法》医方无权向第三方透露患者病情、以保护患者的隐私等相关内容,实行了谢绝探视、保证患者康复治疗环境的保护性措施。请大家放心,鼓楼医院将继续为小陈的治疗提供最佳的技术、最好的医生、最优的服务。我们大家一起来祝福陈星羽早日康复。

问:还有一个网民们非常关心的问题,玄武警方公布的视频监控是否被剪辑?

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2月27日,玄武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事发经过视频后,有网民对该视频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对此,公安机关声明,此案的调查工作各个环节均严格依法开展,调取和公布的视频资料是完整、真实的。公安机关历来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开展案件调查工作。对每个公民无论其职业、身份,在法律适用上都要做到人人平等。对每起案件的办理都要做到公开、公正,严格依法办案、不枉不纵。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继续监督和关注。

(记者 周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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