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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伙同他人受贿1700余万元,并侵吞公款6万多元,南昌市青山湖区湖坊镇原女副镇长李淑岩近日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新华网)
女、副镇长、受贿、1700余万,几个字眼连在一起,足以吸引众人眼球,人们也不禁感叹,一个连七品芝麻官都算不上的副科级女镇长,竟有如此本事和能量。人最可怕的是贪欲,女副镇长贪得无厌的无限欲望,让她贪腐的胆量无限伸张。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她最终还是逃脱不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李淑岩有期徒刑5年,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贪官落马,人们拍手称快,面对一起起贪污腐败案件,特别是小官大贪现象,值得有关部门的深思。
近年来,基层干部贪污腐败案件明显上升,数额也是越来越高,究其原因,就是因为他们手握“隐权力”,官阶虽不高,权力倒是不小,加上国家对基层的大力扶持,项目援助,进而才会不断出现“小官大腐败”。他们的所作所为直接伤害群众的感情,降低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严重制约着经济的发展。
在笔者看来,小官大贪的背后,或许存在更大的阴谋,存在着一张张利益输送的关系网,因此,对他们应该下猛药,出重拳,“顺藤摸瓜”查处他们背后的靠山,将腐败一网打尽。
频频出现的小官大贪现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对于腐败,只有加强监管,确保监管无空白,无死角。同时,我们也奉劝那些身处“低位”的官员们应当引以为戒,从别人的错误中汲取教训,提高自身的防腐拒腐能力,勿以“恶小”而为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