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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情泗洪·我声飞扬 泗洪县第三届普通话(主持人)大赛方案 一、大赛主题:激情泗洪·我声飞扬 二、大赛时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2月10日 三、大赛地点: 1、初赛及复赛场地设立在泗洪县广播电视台9楼演播大厅。 2、决赛暨颁奖典礼场地待定。 四、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泗洪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泗洪县教育局 泗洪县机关党工委 泗洪县总工会 县妇联 共青团泗洪县委员会 承办单位:泗洪县广播电视台 五、部门分工: 宣传部:负责统筹并指导大赛的各项工作。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宣传和推广普通话并担任本届大赛的评委。 教育局: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学生和教师集体报名参加大赛。 机关党工委:负责组织机关事业单位报名参加。 总工会:负责组织各级工会报名参加大赛。 县妇联:负责组织各级妇联报名参加大赛。 团县委:负责组织各级团委报名参赛,并积极引导青少年树立语言规范意识,学好普通话。 广播电视台:负责大赛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初赛、复赛、决赛的宣传和组织;决赛场地的选择、现场的布置;聘请评委;奖品的准备等等。 六、活动内容 1、参赛对象:大赛分二个小组,第一组为青少年组(13-18周岁),第二组为成人组(19周岁及以上)。 2、参赛方法:单位组织和自行报名(注: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泗洪县广播电视台一楼)、电话报名(0527-89889869),报名时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并填写报名表, 4、赛程安排(具体时间待定): 报名阶段:2015年1月1日——2015年1月20日 初 赛:2015年1月24日(周六),1月25日(周日) 复 赛:2015年1月31日(周六)(暂定) 决赛暨颁奖典礼:2015年2月8日(周日)(暂定) 5、参赛顺序:初赛、复赛根据排名先后排序,总决赛抽签决定 6、比赛方法: (1)初赛采用淘汰制,进入复赛人数不超过参赛总人数的50%。 (2)复赛采用10分制的方式,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每组进入决赛人数不超过15人。 (3)决赛采用10分制的方式,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决赛选手中选出获奖选手。在复赛、决赛阶段,若有选手因个人原因弃赛,则按照比赛分数递增选手。 7、参赛环节要求 (1)初赛:朗诵。作品不限题材,自备朗诵材料,时长在3分钟以内。内容要求健康向上,反映社会主流文化,反映时代主旋律,歌颂美好事物。 (2)复赛:朗诵+才艺展示。时间总长度在5分钟以内。 (3)决赛:朗诵+模拟主持。时间总长度在5分钟以内。模拟主持由主办方按新闻、文艺、体育、社教四类分别出题,选手现场按要求进行 模拟主持。 如有背景音乐(初赛不需要),请自带音频(mp3格式)或光碟。 七、奖项设置 (分别设立以下奖项):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最佳组织奖、最佳上镜奖等单项奖各一名,优秀奖若干名。 奖品设置: 一等奖:水晶奖杯一座,获奖证书+价值5000元奖品或现金奖励 二等奖:水晶奖杯一座,获奖证书+价值2000元奖品或现金奖励 三等奖:水晶奖杯一座,获奖证书+价值1000元奖品或现金奖励 最佳组织奖、最佳上镜奖:水晶奖杯一座,获奖证书+800元奖品或现金奖励。 优秀奖:获奖证书 八、其它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必须在每轮比赛两天前将朗诵稿件打印10份送交组委会备存,否则,视为弃权。 2、获奖选手将录入广播电视台人才库,作为举办大型活动的候选主持人。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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