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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5年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促进信息技术的普及和提高,激发广大中小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市电教中心《关于开展2015年宿迁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宿教电函〔2015〕001号)要求,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在校学生参与2015年宿迁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本次活动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报送“江苏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第十六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参加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别和项目设置 活动参赛对象为全县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活动分小学组(普教、特教)、初中组(普教、特教)和高中组(普教、特教、中等职教)3类组别27个项目。参赛作品是指使用计算机设计、制作,并由中小学生独立完成的数字化作品。 小学、初中组每件作品主要作者不超过2人,高中组每件作品限报1名作者。每名作者限报1件作品,每件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 项目设置及具体要求请参阅“第十六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 二、作品报送 (一)活动作品以学校为单位,在各校自评后择优报送。 请将报送的作品资料汇总拷贝到光盘或U盘,于2015年3月20日前报县教育局电教办。联系人:李秀涛;联系电话:86238419;邮箱: lxtdj@163.com。 (二)中央电教馆专题“和教育”作品(绘画、动画)、微博英语创作形式的微视频,由参赛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相关网站直接报送。具体流程见“第十六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 未尽事项,请遵照“第十六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执行。 附件: 1.“评选类项目”推荐作品汇总表 2.“评选类项目”推荐作品登记表 3.“评选类项目”作品创作说明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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