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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泗洪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
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教育局、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宿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宿教职称发[2015]002号)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全县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和教研室、教科室、青少年活动中心、电教中心中专门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取得国民教育学历并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
已办理退休手续或文件印发之日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在申报对象之内。
二、推荐评审条件及政策要求
1. 依据江苏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和《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5号)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苏职称【2013】4号、苏职称【2013】5号文件见附件8)。
2. 依据《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09〕94号)中提出的“从2012年起,35周岁以下教师必须攻读研究生学历(学位)才能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要求进行。
3.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和评审,根据岗位设置的要求,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各单位务必要在2015年9月14日前将本单位《2015年8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对照表》(见附件7)填报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蔡兰香老师处审核。各单位要在县教育局核定的岗位结构指标内申报评审材料,岗位结构指标有空缺的单位可以在岗位空缺数额内上报材料,凡岗位结构指标已满或已超指标的不能再申报相应职称岗位。
4.根据省、市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师资流动的相关要求,城区中小学教师有在或有流动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或者经组织安排已在农村学校交流任教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鼓励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比例高于规定标准的中小学校教师,参与流动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促进教师合理流动。
5.申报人员必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证书,其中语文、幼教学科申报人员必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证书。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年满五十周岁的不作要求。
三、申报、评审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资格条件的教师对照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认真、如实、规范准备相应材料,填写《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按规定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
2.单位推荐。所在单位成立评审推荐小组,按照公开述职、公开展示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成果、民主测评、全面考核、择优推荐等程序开展推荐工作。实行阳光操作,单位先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公示3天以上,然后开展评审;评审后,对拟推荐人选及申报材料再进行公示5天以上。各单位对公示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做出鉴定意见,未按要求公示的申报材料或公示后有异议未经调查核实的材料不得签字上报。
3.资格审查。市、县教育局、人社局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报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在上报本单位材料前需在有关媒体上公示所有推荐申报人员信息,并对所有被举报人员信息核准后做出结论。对举报属实,不符合上报要求的材料取消相关人员申报资格。
4.组织评审。市、县(区)组织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5.公示评审结果。在当地媒体或教育网站公示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时间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6.发文公布。按管理权限,省人社厅、市、县(区)人社局分别对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审核后,正式发文公布并颁发资格证书。
四、评审费用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规定的标准收取。高级每人400元,一级每人200元,二级每人80元,各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时,以学校为单位上缴评审费,由市教育局统一开票。
五、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1.借用人员的职称申报问题
交流借用人员一律回编制和工资所在单位申报职称。
2.公办学校职称申报岗位指标使用问题
高、中级职称要在县人社局核定的岗位设置指标数额内申报材料,凡符合初级职称认定条件的均可申报。
3.申报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的理论考试报名问题
考虑到申报一级教师理论考试是否“合格”等不确定因素,凡是中级岗位有空缺的单位符合今年中小学一级教师申报条件的均可报考,但最终申报材料数不得超出岗位空缺数。
4.中小学非在编教师的职称申报问题
凡符合相关级别申报条件的非在编教师均可申报相应职称,申报有关人员需提供在本单位不间断服务5年合同、年度考核、以及任职等相关证明。
5.各基层学校不在教育教学一线人员不得申报。
6.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城区公办学校有关人员无农村工作经历的暂缓申报。
六、有关要求
1.认真学习宣传。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省、市关于职称评审的相关文件及规定,做到思想认识统一,政策理解准确,积极稳妥做好今年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
2.坚持规范操作。各单位要加强申报评审工作管理,严格执行各环节程序,单位的推荐工作要坚持“四公开”,即向教师公开本单位的岗位指标数、申报者公开述职、公开展示教育教学及教科研等方面实绩材料、公开单位的评审推荐上报人选。对申报人员资格及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择优推荐上报。要把《公示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县教育局纪委举报电话86228940、86308096)在单位显著位置张贴,同时要将申报人的《公示表》的电子稿上报到教育局以便公示。公示结果作为申报材料一并上报。
3.明确责任,严把职称材料审核关。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指定专人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细致、客观的审查,并实行层层把关。各单位一把手为主要责任人,材料审核人为直接责任人。各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的审核时,要逐页、逐项审核申报人填写的《申报表》、《公示表》的内容是否真实,实事求是地签署意见,同时要逐份审核申报人提供的学历、资历、工作业绩等方面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对复印件要认真审查,认定真伪,每份复印件均须有审核人签名,并盖具审核章(或学校公章)。要确保原件与复印件、《申报表》与《公示表》相关内容一致,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4.严格监督管理。加强监督管理,严格问责。对违反政策规定,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凡涉及的申报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已聘任上岗者,按评审权限和审批程序,解聘其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取消其任职资格,此外还将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条款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和行政处分。相关单位违反职称申报规定,有随意删减工作程序、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包庇或参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行为的,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5.材料报送及面试时间安排。
(1)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材料报送时间为9月14日—9月18日;
(2)中小学、幼儿园一级职称材料分两个时段报送。
第一时段(9月10日-9月13日)报送经学校初审合格准备参加全市组织的一级职称理论考试的申报人员名册(纸质和电子表一并报);
第二时段(11月2日—11月6日)报送前期参加理论考试且成绩合格人员的具体申报材料;
(3)中小学、幼儿园二级职称材料报送时间为11月16日—11月20日。
(4)面试时间:
市教育局将于10月中下旬组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2.2015年宿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情况公示表
  3.2015年泗洪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4.2015年宿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花名册
5.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请表
6.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二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请表
7. 2015年8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对照表
8.苏职称【2013】4、5号文件



泗洪县教育局
2015年9月6日



附件1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doc (143.5 KB, 下载次数: 0)
附件2申报推荐人选公示表.doc (46 KB, 下载次数: 0)

附件3泗洪县中小学教师职称材料报送要求.doc (634 KB, 下载次数: 0)

附件4职称评审花名册.xls (24 KB, 下载次数: 0)

附件5.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请表.doc (67 KB, 下载次数: 0)

附件6.二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请表.doc (70.5 KB, 下载次数: 7)

附件7.2015年8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对照表.xls (24.5 KB, 下载次数: 0)

附件8:苏职称〔2013〕4号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件(新).doc (60 KB, 下载次数: 0)

附件8:苏职称〔2013〕5号幼儿园教师资格条件(新).doc (58.5 KB, 下载次数: 0)

全部评论3
泗洪教育 发表于 2015-9-14 15:5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附件3
2015年泗洪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1.各校汇总申报人员信息,认真填写《2015年宿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名册》(请用EXCEL表格制作),表内各栏目输入要准确、齐全、规范,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学校公章。同时发送电子版文档至指定邮箱shjszc666@126.com。如因上报信息有误,导致证书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2.申报高级、一级人员照片。以学校为单位,近期小二寸证件照2张(背面用圆珠笔正楷书写工作单位、姓名、申报学科)。A4纸按照报名表顺序标号黏贴好统一上交。
3.单位公示情况报告(含公示栏照片或网络截图)。格式及内容为:关于×××等x位同志申报×x级职称材料公示情况的报告(标题)。我校xxx、xxx、xxx等x位同志申报×x级职称材料已于×月×日至×月×日在校×××处公示,公示以来,未收到异常反映。专此报告。×年×月×日(盖公章)。
4.学校对所有拟推荐人员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5. 申报人员符合岗位结构比例的情况说明。含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岗位设置数、岗位聘用情况、申报人员受聘现岗位情况等,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岗位设置方案审核表和聘用对照表。
6.本单位推荐上报申报人《公示表》汇总后的电子稿。
二、申报人员需报送的材料
(一)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一级
市教育局不统一印制申报材料袋,建议使用一般性的牛皮纸材料袋作为总材料袋。
申报评审人员需报以下三类材料(其中第三类单独使用一个材料袋并装在总材料袋内):
第一类材料(不装订,直接装入总材料袋内)
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打印A4大小,骑马钉装订;以下简称《申报表》)。高级一式四份、中级一式两份。《评审表》中凡申报者本人填写的栏目,须经学校有关部门逐页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字、盖章。
2.《2015年宿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人选公示表》(以下简称《公示表》)。申报人员的《公示表》须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同时加盖单位公章予以公示。一份,原件。
3. 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报告(含公示栏照片或网络公示截图)。格式及内容为:关于×××同志申报×级职称材料公示情况的报告(标题)。我校×××同志申报×级职称材料已于×月×日至×月×日在校×××处公示,公示以来,未收到异常反映。专此报告。×年×月×日(盖公章);
4. 破格报告(破格申报人员需提供)。
第二类各类佐证材料(按目录要求装订成册,装入总材料袋内)
1.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2.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原件。填写近五年的,高级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一级由所在单位盖章。);
3.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 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历年聘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提供复印件);计算机合格证书和继续教育证书(原件,请将计算机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分别粘贴到A4纸上以便装订。本系统内继续教育内容只需在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人社部门验证即可,不需再附原、复印件)。 35周岁以下申报中学高级人员还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攻读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在籍证明原件;
5. 班主任及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认定表(原件)
6. 支教、送教证明(所在学校和支教学校、县区教育局签字盖章)
7. 教育表彰证书(复印件,任现职以来取得的各类综合、班主任等教育管理的表彰,按表彰层次从高至低排列);
8. 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量及学生对课堂教学满意度统计表(原件)
9. 教学获奖证书(复印件,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优课、基本功技能竞赛等教学方面奖励证书,按获奖层次从高至低排列)
10.公开课、展示课、示范课证书(复印件),教案及课堂教学评价表(原件)
11.指导青年教师材料(申报高级需提供指导青年教师情况表、获奖证书复印件,申报一级不需要)
12.学术团体任职证书、证明(复印件)
13.2014年工资审批表(复印件,民办学校需提供合格的聘
用合同)
上述证件的原件由学校和县(区)教育局初审,审核人要在
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审核章;原件经市教育局验证后退还。
第三类任现职以来教科研材料(按目录顺序装入另外一个材料袋后,再装入总材料袋内)
1.公开发表论文、论著、参加编写教材(由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或本人撰写教参(由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原件。申报人员同时提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知网等查询证明(见下图)。学校和县(区)教育局审核人要在网上证明打印页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审核章。

image003.png
http://www.gapp.gov.cn/

image001.png
中国知网   http://www.cnki.net/

2. 论文获奖证书原件
3.承担课题和教科研获奖情况(原件不装订)
每一个课题应含三种材料:(1)立项报告,或课题下达文件;(2)研究成果:研究报告、发表的论文等;(3)结题报告,或课题获奖证书。
申报认定中小学幼儿园一级人员要按以下要求报送材料:
统一使用宿迁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请表》表式一式两份(打印A4大小,骑马钉装订),《申报表》中凡申报者本人填写的栏目,须经学校有关部门逐页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字、盖章,而且要按材料袋封面目录要求上报相关申报材料按《宿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送审材料袋封面》要求报送材料。
注:以上所有材料要求放原件的一律不要再放复印件
(二)中小学二级,幼儿园二、三级。
凡符合中小学幼儿园二级、幼儿园三级职称认定条件的教师在职称材料准备时,要统一使用宿迁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二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请表》表式一份(打印A4大小,骑马钉装订),《申报表》中凡申报者本人填写的栏目,须经学校有关部门逐页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字、盖章,而且要按材料袋封面目录要求上报相关申报材料。
三、申报人员送审材料袋及有关材料格式要求

泗洪教育 发表于 2015-9-14 15:57:44 | 显示全部楼层
苏职称〔2013〕4号
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
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全省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引导教师进一步提高专业发展,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业化强的教师队伍,根据全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和中小学教师工作岗位特点及要求,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和教研室(教师研修中心)、教科所、少年宫、电化教育馆中专门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
第三条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四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学生,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延迟申报、不得申报或取消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一)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四)处分未撤消者,不得申报。
第五条 学历、资历要求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考核合格者,可初定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获得专科学历后,在小学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或获得本科学历后,在中小学教师岗位工作满1年,可初定二级教师。
2. 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在中小学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或获得博士学位后,能胜任中小学教师工作,可初定一级教师。
(二)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小学教师获得专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5年以上。
2.中小学教师获得本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4年以上。
3.中小学教师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
(三)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本科以上学历后,受聘一级教师5年以上。
2.获得博士学位后,受聘一级教师2年以上。
(四)申报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
获得本科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申报者须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后,受聘高级教师5年以上。
第六条 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以来,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相关要求,结合所从事的教学和教科研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年均继续教育学时符合要求。
第七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2.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
3.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
4.取得计算机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第三章 一级教师评审条件
第八条 教育工作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或担任团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其他学生管理工作4年以上,其中任现职期间担任班主任2年以上或担任其他学生管理工作3年以上。
(二)胜任班主任等教育管理工作,能根据学生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任现职以来,本人或所带班级、团队和其他学生管理工作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第九条 教学工作要求
具有比较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比较丰富的专业知识,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有一定的教学经验。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过一定年级段的循环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而课时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育教学工作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二)校级以上公开课教学5次以上,其中校际间2次或县(市、区)级1次以上,公开课教学质量高,受到好评。获得评优课(教学基本功竞赛)校级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县级三等奖。
(三)教学内容正确,教学方法得当,每学年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达到85%以上。
第十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县(市、区)级以上的教育教学刊物上发表过本学科教学研究论文2篇;或在县(市、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或认可的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1篇;或参与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材5千字以上;或承担县(市、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并撰写课题报告或课题研究论文。
第四章 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第十一条 教育工作要求
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6年以上,或担任团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其他教育管理工作7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2年以上,或担任团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老师等其他教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能根据学生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本人或所带班级、团队和其他学生管理工作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2次以上。
第十二条  教学工作要求
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教学业绩显著。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胜任本学科教学工作,从教以来担任过1次大循环教学工作或2次小循环教学工作,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实验等工作,并主持校本课程开发和实施。
(二)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而课时偏少的学科,任课老师须有其他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三)每学年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达到85%以上,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开设过校级以上公开课5次以上,其中校际间4次以上或县(市、区)级2次以上,公开课教学质量高,受到好评;或获得县(市、区)级以上评优课(教学基本技能竞赛)二等奖或市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在乡镇以下(不含中心乡镇)中小学连续任教10年以上的农村教师,教科研课题和成果可放宽一个档次。
第十三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类公开刊物上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1篇,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类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2篇。
(二)在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类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1篇,在市级以上教学类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1篇,在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或认可的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1篇。
(三)正式出版过与本学科教育教学相关的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四)参加编写教材(由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或本人撰写教参(由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五)主持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科研项目,并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市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同时在市级以上正式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与课题相关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至少1篇。
在乡镇以下(不含中心乡镇)中小学连续任教10年以上的农村教师,研究论文可减少1篇,教科研课题和成果奖可放宽一个档次。
第十四条  专业示范要求
具有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任现职以来,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第十五条  专职教科研人员评审条件
(一)任教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满8年,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二)任现职以来,在本级区域开设讲座或教学示范活动年均3次以上,其中近5年在上一级区域范围不少于2次。专职教研人员每学年到学校听课不少于80节,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50节。
(三)任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教育教学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5篇,其中至少1篇在核心期刊发表或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编选的“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
(四)任现职以来,主持过市级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过省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课题经鉴定已结题;或获得市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同时提交的论文至少有1篇为课题研究成果。
(五)任现职以来,能较好地组织区域教科研工作,学科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得到本学科教师一致认可,所指导教师测评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六)具有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任现职以来,在指导培养二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第十六条  破格申报与评审条件
(一)申报条件
学历破格:获得大专学历满5年,从事教学工作满25年,受聘一级教师6年以上,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
资历破格:业绩特别突出的教师,获得本科以上学历后,受聘一级教师满4年,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有2次以上优秀等次。
(二)评审条件
任现职以来,在符合第四章第十一条、十二条、十三条、十四条、十五条相关要求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其中1条为必备条件):
1.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起骨干示范作用,教学经验丰富并形成一定的教学风格,在市级以上(资历破格者须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的评优课或基本功大赛中获一等奖以上。(必备条件之一)
2.在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和突出的成绩,本人或所带的班级获得市级以上(资历破格者须获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必备条件之一)
3.教书育人成绩突出,获得市级以上(资历破格者须获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奖励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必备条件之一)
4.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专职教科研人员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出版发行的教育教学类刊物上发表本专业研究论文2篇以上。
5.主持过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科研课题并通过鉴定,或获得过市级教科研成果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6.对教育教学的某一课题进行深入研究,积极组织参加教改实验,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论证,已取得明显效果,并在市级以上范围内推广。
第五章 正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第十七条 教育工作要求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完成班主任、团队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7年以上,或担任团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其他教育管理工作9年以上。
第十八条 教学工作要求
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强,专业知识功底深厚,基本功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教育教学业绩卓越。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练掌握本学科各年段教学规律,出色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每学年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达到85%以上,中学教师原则上承担过毕业班教学,小学教师原则上担任过循环教学,教学质量高。
(二)在县(市、区)级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示范课或学科讲座年均不少于3次,其中近5年年均至少有1次在市级以上范围开设,并获得好评。
(三)获得评优课(教学基本功竞赛)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获得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名教师等称号。
第十九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改革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或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编选的“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正式出版过学术著作(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或参编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或3万字以上的教学参考用书,其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可合并减少2篇。
(二)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省级以上教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通过成果鉴定或已结题;或获得过省级二等奖以上教科研成果奖。同时提交的论文中至少有1篇为课题研究成果。
第二十条 专业示范要求
在学科教学中能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在本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具备下列条件:
(一) 任现职以来,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3名以上青年教师,被指导对象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显著进步,并成长为县(市、区)级以上优秀青年教师。
(二)具有领导和组织教育教学和科研的能力,在中小学教育各类学术或专业委员会发挥作用,有较强的影响力。
第二十一条  专职教科研人员评审条件
(一)任教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满10年,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二)任现职以来,在本级区域开设学科讲座或教学示范活动年均5次,其中近5年在上一级区域范围年均不少于2次;每学年听课不少于80节。
(三)任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或学术论文8篇以上,其中至少有4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或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编选的“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正式出版过学术著作(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或参编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或3万字以上的教学参考用书,其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可合并减少2篇。
    (四)任现职以来,主持省级课题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国家级教科研课题研究,并通过成果鉴定或已结题。或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教科研成果奖。同时提交的论文中至少有1篇为课题研究成果。
(五)任现职以来,本区域教科研工作组织有效,学科教学质量居省辖市前列,是同行公认的学科领路人,所指导教师测评满意度在85%以上。
(六)达到第二十条规定的专业示范要求。
第二十二条  破格申报与评审条件
(一)申报条件
学历破格:获得大专学历,从事教学工作满30年,受聘高级教师6年以上,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有2次优秀等次。
资历破格:获得大学本科学历(40周岁以下须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受聘高级教师4年以上,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有2次优秀等次。
(二)评审条件
任现职以来,在符合第五章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二十一条相关要求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
1.教书育人成绩突出,获得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
2.出版本学科学术专著3部以上,在省内外产生重要影响。
3.获得省级教科研成果一等奖或国家教科研成果奖,为江苏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二级、一级教师不实行破格申报,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不实行学历、资历双破格申报。
第二十四条  “双肩挑”人员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根据其工作特点,教学工作量可适当减少,其中正校级人员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普通教师任课量的四分之一,且每学年听课不少于40节;副校级人员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普通教师任课量的三分之一,且每学年听课不少于50节;中层管理人员(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普通教师任课量的二分之一,且每学年听课不少于60节。
第二十五条  省级以上刊物指省级以上有关部门主办的公开出版的专业刊物和高等学校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报(须有ISSN和CN刊号);核心期刊一般是指论文发表时北京大学编撰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的期刊。在刊物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收集的论文均不作为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专著或教材是指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且以在专著或教材上署名为准。
第二十六条  表彰奖励应与本人从事的专业领域相一致,且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教科研课题、获奖应与申报学科相关相近,以课题下达部门盖章的课题下达文件和申报书为准。
第二十七条  申报人须获得与申报专业相应的国民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教学科不一致的,需参加所申报学科合格学历段学历教育2门主干课程的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第二十八条 专职从事电教教研、教育资源制作、教育信息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必须紧密联系学校教育教学实际,推广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有组织、有计划地具体指导教育信息化的应用与研究工作。电教研究人员须承担本级以上的教科研课题,其教科研成果必须切合学校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必须对市、区县的教育信息化工作具有指导意义。专职从事电教研究工作的人员正常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研究论文3篇以上;正常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研究论文5篇以上。专职从事教育资源制作开发人员每年撰写设计稿本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在市级以上正式刊物独立发表,并设计、制作、编辑视频资源30分钟以上,并在市级以上范围推广使用;或每年开发并制作教育资源不少于3个,其中至少有1个在市级评比中获一等奖,并在市级以上范围推广使用。
第二十九条  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或主要从事心理健康教育、适当兼任其他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可申报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每周除担任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包括活动课程)外,还须从事6小时以上的个别咨询或团体心理辅导,并提交工作记录。其他方面的要求按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条件执行。
第三十条  兼职从事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工作的教师,应按所教学科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其兼做少先队工作方面所获奖励与其他学科同组奖励同等对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教育教学类或少先队活动类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有关少先队工作方面的论文可视作1篇专业论文。
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称号的教师,可申报品德政治(少先队活动)学科,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少先队工作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有关少先队研究论文,申报一级教师需3篇以上,申报高级教师需5篇以上。
第三十一条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学科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品德政治(少先队活动)、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劳动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
第三十二条  本资格条件中有效学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等取得时间均截止到申报前一年年底。
第三十三条  本资格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年限、数量、等级等冠以“以上”的均含本级。
第三十四条  各市可在不低于本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细则,报省职称工作职能部门备案同意后实施。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3年5月13日印
     

魏源2015 发表于 2015-11-5 18:4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不能下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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