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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全面细致做好2016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各项工作,使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充实的假期,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县2016年暑假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暑假时间安排 2016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放假时间统一为7月1日至8月31日。8月30日、31日报到。请各校(园)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不得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学校要以告家长书等形式及时将假期时间安排告知家长,提醒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中等职业学校放假时间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二、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各项工作 1. 积极开展假期安全工作。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一要加强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学校要制定统一的学生假期安全注意事项,通过安全教育课、消防安全演练、家长会、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致学生家长书信等途径,对师生、家长进行防止玩水溺水、交通旅游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电、防自然灾害等为重点安全专题教育,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识险、避险、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二要加强高考政策宣传。各普通高中要充分抓住高考考试结束、学生填报志愿、公布考试成绩等重要时间节点,切实做好对广大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的正面宣传、说服解释工作,加强舆论引导。特别是要通过各中学校长、班主任、教师等力量,将我省落实“三个不减少”“三个确保”的工作情况传达到每一位考生和考生家长,消除家长和社会疑虑。中小学、幼儿园全体教师特别是党员教师,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讲政治、顾大局,发现相关情况,要及时做好解释、劝导工作,努力为全县考生营造一个安定、和谐的迎考环境和愉快的暑假。各地要正确认识和对待高考成绩,不得进行高考成绩排名,不得炒作各类考试“状元”,不得进行功利性的奖励。三要加强隐患排查。各校(园)要认真做好假期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假期安全保卫工作,要对学校校舍、在建工程和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暑假期间,各校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假期领导带头值班制度、安全巡查制度和学生非正常伤亡报告制度,加强值班保卫工作,特别是加强夜间值班巡逻,及时报告和快速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假期安全稳定。 2.严格落实“五严”规定。一是严格执行“五严”规定各项要求。各校要严格执行“五严”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违规补课、违规招生和有偿家教等行为,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各校严禁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二是严格“五严”规定全程管理。“五严”规定能否执行到位是各校管理水平高低和事业境界优劣的重要标志。在放假前学校要对假期执行“五严”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把有关规定要求落实到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确保每位教师根据“五严”要求都能身体力行。三是严格“五严”规定的监督机制。从2016年起,省教育厅将“五严”规定执行情况列入市、县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指标的重要内容,对“五严”规定执行不力、来信来访较多的地区,将在当年市、县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指标体系中扣除相应的分值。县教育局将加强明查暗访,对违反“五严”规定的学校负责人将下决心、动真格、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送上级有关部门。县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为86228940,86231540。 3. 积极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志愿者活动。各校要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齐步走”主题教育实践与《宿迁文明20条》文明劝导活动,将文明礼仪养成与家庭、社会相结合,引导广大师生、家长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不断提升文明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科学安排学生暑假生活。暑假期间,学校要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合理布置学生暑假作业,提倡布置适合孩子自主完成或在家长指点和简单帮助下能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要给学生布置适当的阅读方面作业。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暑假作业要做到每生必改、每题必改,认真反馈,不得布置不批改的暑假书面作业。学校要做好学生暑假作业批改督查和抽查工作。各校要根据当地实际,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场所,为学生提供更多就近就便、有益的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项目。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培养家长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尊重孩子的健康情趣,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督促孩子注意安全,加强体育锻炼,主动承担家务劳动。避免在暑期让孩子盲目参加各种补习班、兴趣班,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的负担。 5.有序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按照省、市、县相关规定做好招生入学工作。坚持阳光招生、均衡编班。招生前,各校要将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测试、面试,不得要求学生提供各种学科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并将其作为入学条件和依据。不得组织学生分班考试,更不得以文化课成绩等各种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不得办实验班、特长班。同时,要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做好高中和幼儿园招生工作,其中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招生,招收线下生。教育局将组织人员进行明查暗访,发现情况将严肃处理有关单位责任人。凡因为招生等问题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将严肃相关责任人党政纪责任。 6.加强校长教师暑假学习培训工作。各校在保证教师应有假期休息时间的基础上,要加强校长和教师的在职培训和自主学习,围绕中小学课程基地建设、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基础教育前瞻性教学改革项目,开展研讨培训,提高项目建设水平,培养校、县、市、省建设项目。针对当地的薄弱地区、薄弱学科、薄弱环节,围绕师德师风、教育理念、教学方法、专业素养等开展学习和培训,提升广大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同时,要组织教师有计划地阅读推荐书目,加强理论学习,加快名优教师的成长步伐。 7.进一步推进办学条件改善。有校安工程的相关学校要利用当前天气利好时机,以“抓进度、抓质量、抓安全”为建设目标,有效做好协调、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快校安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所有加固项目在8月25日前完成,所有在建村小确保7月底前竣工,其他新建项目按序时进度如期完成。 8.切实抓好“控辍”工作。各校要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尤其是初中学校要利用暑期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流失学生返校动员工作,切实提高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水平。 三、做好新学期开学工作 新学期开学时,各学校(园)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学校要在校内醒目位置和学校网站上公布本学期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作息时间表、课程安排等有关校务内容,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开学前后,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所辖学校的开学工作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将严肃批评。 各学校(园)要于7月10日前将本学期学校工作总结、假期值班表报县教育局办公室,并将新学期工作计划、作息时间表、课程表于8月30日前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 shxjjk@163.com),联系人:张克记,联系电话:86231540。 泗洪县教育局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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