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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泗洪县201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经济开发区小学,县直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国家《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及宿迁市《关于加快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促进幼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范招生行为,扎实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确保幼儿入园率达到97%以上,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就近入园的原则,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进程,振兴泗洪教育事业,构建和谐社会,使学前教育达到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基本要求。 二、招生计划 各乡镇根据本地今年适龄幼儿人数,按入园率达到97%以上的指标要求,计算出本乡镇幼儿招生数,并将招生任务分配到每一所幼儿园。 三、招生时间 1. 7月1日--10日:城区民办园和各乡镇公、民办幼儿园招生。 2. 8月20日--25日:城区公办园招生。 四、施教区划分 凡有二个以上幼儿园的(含两个园)乡镇(不含青阳镇),中心小学要依照就近入园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划分学前教育服务区;根据各幼儿园办学条件和设置规模,核算并确定幼儿园招生人数,明确各幼儿园招生区域和范围,避免因招生而产生矛盾与问题。 五、工作要求 1.摸清底数,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成教校长组织成教办 和中心幼儿园同志,对辖区内适龄儿童进行全面排查登记。要把招生任务分解到各幼儿园,工作责任落实到园长及相关责任人,做到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到位、宣传发动到位、检查指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2.规范收费,严格执行备案标准。各级各类公办幼儿园要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民办幼儿园收费按县教育、物价部门备案标准执行。任何幼儿园不得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等名义,巧立名目乱收费,要在幼儿园内外显要位置张贴收费标准,公开接受监督。招生期间以及开学后,县教育局、物价局将组织专项督查。 3. 强化措施 ,确保招生工作有序推进。幼儿园招生工作关系到全县教育发展大局,要全面安排、把握关键、多措并举、有序推进。各幼儿园要组织人员深入到未报名的适龄儿童家庭,进行宣传动员,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确保适龄儿童入园率97%以上。各乡镇中心小学和县直各幼儿园,9月10日前上报招生情况统计,[url=mailto:%E5%90%8C%E6%97%B6%E4%B8%8A%E6%8A%A5%E7%94%B5%E5%AD%90%E6%96%87%E6%A1%A3%E8%87% B3lijinmei889@163.com]电子文档发至 shyjwsy@163.com[/url] ,纸质稿上报教育局职成教科。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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