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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8 09:4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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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咨询:

  我是宿城区月亮城的业主,入住这么长时间,为何至今没有土地使用证?



国土局回复:

  您好!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六条规定,土地登记依申请进行。办理商品房土地分割登记需开发企业和业主共同申请。开发商需向我局提供:1、土地分割登记申请;2、房屋勘测报告;3、小区总土地使用证;4、规划许可证、红线图;5、分摊土地汇总表;6、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图、小区平面布置图;7、用地批文、出让合同;8、项目立项批复;9、开发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小区业主需提供:1、土地登记申请;2、户主有效身份证明;3、房产证复印件;4、购房发票及契税完税证复印件;5、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等材料。由于月亮城小区开发商宿迁世典房地产开发公司到目前为止还未向我局申请土地分割登记备案,我局无法确定各业主应分摊的土地面积以及其它相关的土地登记信息,所以该小区暂时还不具备办理分户土地使用证,待其申请土地分割登记备案后,经审核合格才可办理业主的分户土地使用证。

全部评论1
快乐眼泪 发表于 2016-9-28 11:0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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