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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第四期 “线下研修和实践操作”学时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苏教师〔2015〕3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16〕1号)文件要求,县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印发《泗洪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洪教发﹝2016﹞018号),根据方案安排,全县能力提升工程网络学习第四期线上学习于8月31日结束,与此同时,能力提升工程“线下实践与网络研修”和“成果提交”工作开始启动,为做好线下研修和成果提交的学时认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泗洪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第四期线上学习于8月31日全部结束,从9月1日开始至10月10日为线下研修和实践操作工作,各相关学校务必于10月20日前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县教育局于10月30日前完成所有学时审定工作,待能力提升所有学时审定完成后,老师可以登录能力提升工程学习平台打印结业证书(50学时)。凡是因学校未能按时报送材料而延误学时审定的由相关学校负责。 二、认定办法 1、线下实践与网络研修 线下实践与网络研修是在教师全员参与网络菜单式培训基础上,根据教师发展的实际需要,集中组织的学科性研训活动,各校通过组织不低于40学时的校本研修活动,报送活动相关材料,经县教育局审核后认定为能力提升工程线下研修10学时。 2、成果提交 成果提交就是把在线学习、线下研修的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围绕一个选题,制作一份教学课件、拍摄一段教学微课。具体要求是,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的教师每人制作一段教学微课,50周岁以上(含50周岁)的教师每人制作一份教学课件,学校对微课与课件进行汇总后报送,报送的实践成果经县教育局审核后认定为能力提升工程成果提交10学时。 三、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 各学校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研修活动通知文件、研修活动组织实施方案、研修活动总结、教师信息汇总表(附件2)。以上文件均需经校长签字并盖有学校公章后报送,否则不予认定学时。 2、电子材料 电子报送材料内容包括: (1)线下研修活动材料的电子稿; (2)教师信息汇总表的电子稿,教师信息汇总表(附件2)按栏目要求填写,文件命名格式为“能力提升教师信息汇总表+学校名称”,表格中各字段名不得改动,学校名称、教师姓名和身份证号必须与教职工系统内保持一致,其中学校名称已在表内列出,请对照校名填表,记录行数自行添加; (3)教学课件、教学微课。课件文件与微课视频文件均需用“学校名称+教师姓名”方式命名,一并存储在U盘或光盘报送,微课视频大小不超过40MB,采用MP4格式,时长不超过10分钟,片头配有作者姓名、单位、课名。 四、其他要求 1、各学校要加强对能力提升工程相关工作的领导、统筹和协调。要将能力提升线下研修和成果提交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高质量完成校本研修培训与成果提交任务。 2、线下研修与成果提交学时认定工作是针对第四期已经完成能力提升工程网络学习30学时培训的教师开展的,未完成网络学习的教师无法认定线下研修与成果提交学时。 3、教学点、办园点相关线下研修与成果提交工作由中心校(园)负责组织与报送。 4、纸质材料、电子材料,二者缺一不可,学校汇总后统一报送。 5、联系人:李秀涛,电话:13951394090。
附件: 1.第四期线上学习、线下研修和实践操作时间及各单位人数配额 2.教师信息汇总表。
人事科 二〇一六年10月九日
附件一: 第四期线上学习、线下研修和实践操作 时间及各单位人数配额 | | | | 第四期
2016.7.23—2016.8.31
1564人 | 第四期
2016.9.1—2016.10.10
1564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此表相关信息为各学校教职工信息库信息
附件2_教师信息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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