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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 苏教师〔2020〕5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是新时代高素质教师的核心素养。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深化推进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建构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服务教学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引领未来教育、保障融合创新。从信息知识厚积累、信息意识长提升、信息应用广拓展、信息伦理与安全有保障的角度出发,结合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为学生全面而个性化的发展服务。
(一)意识提升抓内涵。以新时期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中面临的关键问题为导向,以专题研修为抓手,围绕学科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结合教育教学重点难点、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和学校创新发展,引导教师自主形成问题意识,提升教师依托信息技术面向现实环境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避免拘泥于具体软件、硬件的技术性操作学习。
(二)整校推进为核心。“以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发展需要为本”是此次能力提升工程的核心理念。将校本应用及考核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和信息化发展的顶层设计,加强学校主体统筹,加强信息技术支持下教师专业发展和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制度建设,探索整校推进、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有序推进的能力提升工程模式。
(三)立足现状可持续。立足现有信息化管理队伍、现有各级各类教师教育项目、现有教师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以减压赋能为目标,将能力提升工程的要求内化在正在开展中的人员培训、项目推动和平台建设过程中,建设能力提升工程推动的集群环境,扩大优质项目资源覆盖面,避免重复建设。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提升工程2.0,到2022年,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建立适应学校信息化发展需求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新模式,通过示范项目带动各地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实现“三提升一全面”的总体发展目标: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团队信息化指导能力显著提升,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
2020年上半年各市启动试点项目,选择部分示范基地校开展能力提升工程试点推进工作,通过示范项目摸索运行机制。2020-2022年分三年按各设区市学校数量20%、40%、40%的进度,以整校推进的形式完成全员培训。培训不低于50学时,其中实践应用学时不少于25学时。
三、主要措施
(一)组建团队制定规范和标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省教育厅进一步统筹协调培训、电教、教研和高等院校等资源,已成立的省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项目办),进行项目的组织协调、平台建设、政策解读和督导检查等具体工作。省项目办在省教师培训中心设立培训执行办公室,提供能力提升工程线上和线下培训、成果考核和进度推动等培训组织服务,在省电化教育馆设立技术执行办公室,提供能力提升工程所需平台建设、服务器维护和带宽扩容等相关技术保障服务。省项目办应与各地紧密联系,有计划地、广泛地调研省内教师教育现状,为提升工程2.0提供针对性指导和建议,并建立例会制度,及时编制、更新和发布相关培训指南和考核标准。各市、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组建相应级别的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办公室,成员应当来自教师发展机构、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教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一线教师等,有学科背景的信息技术专家优先推荐给省项目办。
(二)因校制宜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研修模式。疫情防控期间的“停课不停学”是特殊时期积极应对之举,也为未来教育的发展趋势之一,同时也对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暴露了不少教师信息技术能力不足的问题。适应未来教育信息化发展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强教师在线教学方法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的研修,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师学科教学知识相整合。各地各校要强化对教师开展线上教学的支持,帮助教师适应基于现代信息技术基础的教育教学变革,促进教师依靠和发挥信息技术优势,全面加快提升教学能力。省项目办将在“江苏教师教育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统一部署本项目课程资源,为全省培训免费提供课程资源,满足全省教师线上学习需求。学员可在省平台上进行自主选学,选学内容不少于25学时的视频课程。有需求的设区市可以向省项目办申请在本市自有平台上组织本市辖区内教师开展线上学习并获得相应学时,市属系统需通过相关接口或导入功能向省平台提供考核数据。各校应依据本校信息化发展规划,围绕30个能力点,制定线上线下贯通的本校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以信息化教学问题为导向,以能力点专题研修为抓手,推动相关教学设备和学科软件的使用,开展各学科信息化教育教学校本研修,将自主选学、集中培训与实践应用相结合,整校推进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
(三)选拔试点校进行机制探索。立足我省已有的省级教师发展示范基地校,结合智慧校园建设遴选名单,选取其中100所信息化融合度较高的学校做示范校,拓展50所薄弱学校进行试点推进。在示范基地校的基础上,打造校际联盟,以点带面,增强辐射带动作用。综合考察示范基地校的实践效果和线上线下培训效果,按比例择优对学校和教师进行表彰,推广优秀案例,多方举措共促能力提升工程推广。
(四)推动学校信息化管理团队建设和融合创新机制发展。学校的信息化发展规划和研修计划是提升工程2.0的关键。由学校校领导担任的首席信息官(CIO)、江苏教师教育管理系统校级管理员、各学科教研组组长,组成校级信息化管理团队。校长带动学校信息化管理团队的建设,团队围绕学校信息化发展的目标制定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教师研修计划,立足于所在学校教师的专业发展需求和信息化教学实际,探索适合学校发展实际的教师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的新模式,激发教师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内在需求和学习主动性,不断提高教师信息素养。建立校级和区县融合创新机制,推动校级信息化管理团队与本区域教研员队伍的联动工作。在已有工作机制上加强“电教、师训、教研、高校”的交流与合作,促使各级机构、不同主体建立定期研讨机制,及时跟进并解决提升工程2.0的问题,为提升工程2.0的良好运行和发展建言献策。
(五)促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均衡发展。整合资源、协同推进、因地制宜开展乡村教师的信息化教学示范培训,不断探索适合所在地区实际的培训改革模式。以就近为原则,构建名师课堂和远程协同教研相结合的双师培训的模式,不断提高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的能力,推动乡村教育的优质均衡和现代化发展。
(六)主动参与省名师空中课堂建设与服务。要激励广大教师以更大热情、更大智慧,关注、支持、走进省名师空中课堂。要关注名师空中课堂资源运用,引导教师主动分析网上相应学科学生提出的问题,参与空中课堂示范课学习活动,通过名师网络录像学习模仿等方式提升教学能力。要支持名师课堂资源建设,鼓励教师根据学科教学要求主动进行课程开发,上传江苏教师教育网络课程资源库,为名师空中课堂资源筛选提供来源。特别是各级各类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正高职称教师等要主动走进名师空中课堂授课或自荐课程。教师开展在线教学资源制作、在线教学实施等工作成果可计入提升工程2.0实践应用学时。
(七)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教师队伍建设”新路径。提升工程2.0各个主体应主动学习运用“教育部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工作”成果,探索人工智能助推教师管理优化、助推教师教育改革、助推教育教学创新、助推教育精准扶贫的新路径。各级能力提升工程办公室应探索利用智能工具辅助教学,提高教师工作效能;开展人工智能课程,与人工智能骨干企业或高水平师范大学联合建立实验室,创新教师培养环境,探索培养适应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挑战的教师;升级江苏教师教育管理系统,探索建立教师发展智能测评系统,支持教师有效选学,精准推送课程资源,优化培训成效评价,探索教师智能研修模式;打通数据孤岛,将各市教师教育类网络研修系统与江苏教师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对接,采集教师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形成教师大数据,通过服务校、县(市、区)、设区市、省四级教师教育部门,建立教师电子档案,为群体进行数字画像,开展大数据挖掘,支持决策,改进管理,优化服务。
(八)加强过程监督和结果考核运用。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能力提升工程组织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充分利用县级教师发展机构的资源。根据省、市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校提升评估指标和校本应用考核实施细则,规范学时管理,建立学校整体提升考核电子档案,开展教师信息技术校本应用考核。校本应用的考核不仅是平时的学习情况记录,而且要重点根据教师将信息技术应用的情况进行考核。要吸纳、上报、打通已有各种平台数据,将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平台数据及考核结果按照一定格式要求录入江苏教师教育管理系统,以评促教,提高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使用自有平台的地市需要通过接口对接本市学校教师的考核数据。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专家评估、参训教师网络评估等方式,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对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作进行过程督导和质量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核的指标体系。学校要以“助力学校教学改革,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进行学情分析、教学设计、学法指导、学业评价等能力”为目标,加强学校-教研组-教师的一体联动,落实自主规划、抓实自主研修、强化应用实效、严格自主管理。自主管理重在明职责、建制度、重问责,充分发挥学校管理团队的统领作用,建立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作管理机制,把信息化领导力落到实处。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管理。江苏省能力提升办公室是本省能力提升工程的项目决策机构。省能力提升工程执行办公室是执行机构,由省教师培训中心、省电化教育馆、省教研室及有关高等院校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平台建设、政策解读和督导检查等具体工作。其中省教师培训中心主要负责整体项目通联、推动等业务工作,省电化教育馆主要负责技术保障、资源建设工作,省教研室主要负责督导、考核等相关工作,各相关高等院校主要负责能力点研制、就近指导等相关工作。通过省能力提升办公室工作部署及江苏教师教育管理系统流程融合协调各执行部门工作。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能力提升工程的组织管理,重在指导县区级能力提升办公室开展工作,可以使用江苏教师教育管理系统开展项目工作,也可以使用自有平台开展项目推进本地工作,对使用自有平台开展工作的市级能力提升办公室,要与江苏教师教育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关键数据需及时反馈。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能力提升工程组织管理等责任主体,应定时抽检各校积累的考核数据。由各学校管理员和校长组成的管理团队是基层考核小组,负责考核本校教师和教研组上传的考核数据。
(二)落实经费保障。省教育厅负责省级管理平台的改造建设、专项培训、资源开发、能力测评、成果推广、资源更新和设备运维管理等工作经费支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能力提升工程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能力提升工程的顺利推进。中小学校要统筹整合多方资源,为本校教师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创造良好条件。
(三)做好监管评估。省教育厅对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培训团队、中小学推进实施能力提升工程2.0进行过程监管、绩效评估和督导。依靠江苏教师教育管理系统将线上、线下混合学习二者贯通。
(四)定期开展骨干培训。在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实施过程中,结合动态数据分析,针对项目推进过程中突显的焦点问题、项目总结评估中的不足等,通过组织专家团队分阶段进行有效、针对性的培训与指导。
省教育厅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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