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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7 14:2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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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不管是网站还是微博频频爆料出泗洪县卫生局局座及相关人员入股民营医院并实际参与管理的“造谣言论”,时至今日,官方尚未进行“辟谣”并以删除贴文了事,不得不令众多网友遐思。

从法院的判决书上我们可以看出反映的事情并非空穴来风,卫生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直接入股民营医院并且进行营运管理,不得不说,此乃开天地之先河,滑天下之大稽!在实质层面,民营医院改已经被造成了“下属单位”,那么主管部门一干人等在这样环境当中到底充当的是什么角色?管理者?被管理者?通俗的来讲就是一边当裁判,一边又当运动员。可想而知,当发生医疗事故时,他们在这样的角色转换中多么的滑稽。涉及人员完全可以去申领“奥斯卡最佳演员”奖。

我国《公务员法》第53条第14项明确规定,公职人员不能从事经商等营利性活动。这次事件的爆发不是调查结果,而是事起内讧,因分股不均导致东窗事发,在此事件中,让我们深思的不仅仅是公职人员违规经商。据有关材料显示,2001年12月28日,张德照,许真祥,孙荣,刘康四人按5:5:6:4的比例出资192万元,以张德照名义公开竞买了泗洪县界集卫生院,时至今日已十年有余!如此违规违纪事件这么多年竟然没有受到调查,且堂而皇之的走上了法院。虽然只是个案,但是涉及单位及责任人太多,各种情境令人唏嘘。

即使爆发舆情,在泗洪县2013年春节团拜会暨“激情泗洪”2012年度评选颁奖典礼上,县卫生局疾控中心健康体检中心荣获“十佳文明服务窗口”称号,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被评为“十佳群众满意民生工程”。最近泗洪卫生局被评为全市唯一“市级廉政文化建设达标单位”,真想不通这些奖项从何而来?!

最后,我们不禁想问:在泗洪有多少单位重要负责人入股私营企业?大大小小的KTV有没有治安负责人?建筑工程,建材厂有没有质检负责人?民营学校有没有教育负责人?广告、物业有没有城管负责人?土地流转有没有村镇负责人?......

欲求出行畅通唯有各行其道,遵守规则。

守天下之法者吏也,吏不良则有法莫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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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评论2
私地吻 发表于 2013-2-27 15: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涉及人员完全可以去申领“奥斯卡最佳演员”奖。


泗洪竟然有如此猖狂之人 。。。

该帖已经同步到泗洪微博 私地吻的微博
前程无忧 发表于 2013-2-27 16: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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