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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7 17:4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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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镇丢失的十岁女孩终于“找”回来了,这是皆大欢喜,但在清楚了事情的原委心情却不那么的轻松。在人们把目光盯住所谓自编自导的“绑架案”时,他忽略最基本的事实:一个十岁的女孩,竟然想去陌生的人家,是一个多么想获得帮助与爱护的女孩。
  现在多是独生子女或两个孩子,父母,爹爹、奶奶,外婆、外公,都对孩子关爱有加,甚至发展成溺爱的程度。但是这个世界本身是两极的,有这个极端也会有另一个极端。
“失踪”孩子的父母都是在工地上工作的工人很是辛苦,他们为这个家庭是付出者,也是主宰者。在中国,几千年以来“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教育传统已经深入人心,很多父母认为用打骂的方式教育孩子是无可厚非的。当孩子不听话或者犯错误时,很多家长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找到孩子犯错的原因,帮助他们改正,而是要“修理”他们。孩子在校,教师又不以需关爱者加以关爱,而是以听话、学习好的孩子至上,给予超份额的关照。更有一些没有师德的教师得到某种恩惠后,为其调位置,外加小灶,与其他同学有小纠纷偏向一方,使其他孩子心理失衡。在这女孩身上,我们能看到很多这个社会怪态以及对孩子的保护上的欠缺。
为此我查阅了一下《未成年儿童保护法》里面的内容非常空洞,重点放在拐卖、义务教育和一些不良诱因上,除重大刑事案件外,缺少细节和可操作性以及最终处理的手段。在发达国家,无论什么样的家庭暴力都是不被允许的,尤其是打骂孩子。依照美国的儿童保护法,受到家庭暴力威胁的孩子可以得到两种保护。其一是利用刑事制度,通过惩罚施暴的父母来达到为儿童营造一个良好生活环境的目的;其二就是有儿童保护机构为孩子选择一个更有利于成长的新环境。换句话说,在美国涉嫌家庭暴力的父母,不仅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还有可能失去自己的孩子。我们可以通过诸如《刮痧》等一些影视来了解我们这个社会之外的情况。中国号称世界老二,不知道资金是否在维稳上被优先了,而我们所在的环境中又唯上是瞻,上面是瞎子,下面全他妈全盲人。下级已经习惯敷衍上级为己任,基层深层次东西根本无人过问。
 不知道大家是否在此前关注过,南京姓张两姊妹被关在家中活活饿死的报道。我们是生活在社会这个聚落之中的一名成员,事情的发生不可能是孤立的无关联的。事情发生后大家都觉得自己做的不错,社区也做过工作,可问题是不幸事情还是发生了。在三月份被关的大孩子曾经逃出来一次,后来他们进去又发现了小的,当时都已经以大便为食了,但是社区对她们进行一次短暂的求助后仍然送回那个将她们活活饿死的地狱之门。
那俩姊妹最后的日子是怎么过来的呢?根当事人施春香回忆说:小区很多居民都看到,那个大一点的娃娃经常爬到窗户上玩。如果楼下有人,她会向下面招手,喊“爷爷、奶奶”。有时她的一条腿挂在窗户外,像秋千一样荡来荡去,那时施春香便担心,小孩别掉下来摔死。
事发前一两天,施春香听到五楼传来持续的拍门声。从下午一两点持续到晚上十一二点。
多么可怕的结局啊!相对于当场制止,事后便不再过问的情况,我们还应该建立什么样的制度呢?对有过家庭暴力情况发生的家庭,一旦发现其有屡教不改的情况,谁来立即处理当事人,或予以刑事处罚或将孩子带离这个家庭。真正带离了这个家庭,孩子又往哪里送呢?
这就要求中国还要成立相关的社会收养制度,将受到家庭暴力威胁的孩子进行社会抚养或者由政府出资交由合适的家庭寄养。所以,如果在中国实施具有人性化、强制性的儿童保护体制的话,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可是我们不能因为这条道路很漫长很艰难就放弃保护儿童。我们不仅要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负责,更要对整个社会负责。
  十岁的孩子,她除了需要疼爱,不会自编自导什么。只是我们成人先做了编剧与导演,然后又做了世上最麻木的看官。

全部评论2
青竹 发表于 2013-6-27 20: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打酱油的
隔壁小叔 发表于 2013-6-27 22: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仔细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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